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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以来,鉴于林业不振,中央政府相继设立和完善林业机构,颁布林业法规,开展林业教育,学习和引进西方先进林业技术、人才,这一切都为中国林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对林业机构进行了调整,继承并发展了之前的林业政策、法规等。同时,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开发西北的呼声日益声势浩大,国民政府相继提出了一些开发西北的议案,其中就包括发展林业的一些提议。另外,民国以来,中国的有识之士和林业学者提出了许多发展林业的思想。许多留学归国的林业学家根据国家实际情况,提出了振兴中国林业的设想。陕西省林务局就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成立的。1934年,陕西省林务局成立,林务局以“为谋全省林务之发展”为宗旨,划定经费,聘了一批林业专门人才,专力研究造林计划及实施方案。此后,陕西省的林业才有了根本上的发展。但是目前为止,学术界对陕西省林务局的研究比较少,一般的文献资料中,都是从整个林业机构的宏观角度出发,简单提到而已。尤其是对陕西省林务局本身的研究几乎没有,甚至没有一篇完整的介绍这一机构的文章。本文主要分为绪论、正文、结语三大块。绪论部分,主要概述了当前学术界对于林业政策的研究现状以及本文的研究方法、特色和思路。第一章主要介绍了陕西省林务局成立的历史背景,包括国内背景和省内状况两方面。第二章主要论述了陕西省林务局的成立与运作,重点对林务局的人员构成及性质做了分析。第三章主要介绍了陕西省林务局的主要业务,包括制定林业法规、指导全省植树造林、开展林业调查与研究、出版林业刊物、设立林业警察、指导成立林业团体等六个方面。第四章主要对陕西省林务局的历史功绩进行了评价,并分析了林务局发展中的局限性。最后结语部分再次将本文对林务局的考察进行了综合论述。本文认为,林务局作为当时陕西省的最高林业行政机构,立足于全省,克服多种困难,从多个方面开展工作,对陕西省林业的现代化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然而,由于社会环境的影响,林务局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受到经费的限制以及人员需求等方面的限制,这些都使得林务局的正常业务工作受到了严重的影响。21世纪的中国,加强生态建设、发展现代林业、推进生态文明是中国人民的一项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完成该任务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认真研究和借鉴历史上的林业部门的经验教训、林业政策,尤其是近代以来的林业机构及其相关政策。只有这样,才能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我国林业的可持续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