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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妊娠期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SCH)及其干预治疗后对妊娠结局的影响。方法1、研究对象来自江苏大学附属昆山医院产检门诊。第一部分,制定本地区妊娠早、中、晚期(T1、T2、T3期)血清甲状腺指标特异参考范围。选取2015年01月至2015年12月在门诊产检的健康妊娠妇女2984例为研究对象,其中T1期1189例,T2 期 1420 例;T3 期 375 例。2、第二部分,选取于2016年01月至2017年12月在产科门诊建卡并住院分娩的5072例妊娠妇女为研究对象进行调查研究,以本地区建立的妊娠特异血清甲状腺指标为参考范围,统计妊娠期各型甲状腺功能减退的发生情况,并调查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及妊娠时限与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减退发生的关系;以频数分布图观察FT4及TSH在妊娠期间的变化趋势。3、第三部分,在5072例研究对象中,为进一步了解妊娠期亚临床甲减对妊娠结局的影响以及采取什么样的参考范围诊断亚临床甲减,本研究对上述患者分别按不同诊断标准进行分组比较。第一步:以2011美国甲状腺学会指南(以下简称:ATA指南)推荐的参考范围为标准,选取200例TSH在2.5-10mmol/L、FT4正常、TPOAb阴性的妊娠早期SCH孕妇,在孕妇充分知情同意的情况下选择是否药物治疗,将上述孕妇分成治疗组及观察组。其中,96例给予左旋甲状腺素(L-T4)治疗(治疗组),104例孕妇未予药物干预治疗(观察组);选择同期分娩的TSH<2.5mIU/L、TPOAb阴性的正常早孕妇女133例作为对照(对照组)。比较上述三组患者的一般资料、妊娠并发症以及围产儿并发症的发生率。第二步:结合本地区制定的血清甲状腺指标特异参考范围,以妊娠早期TSH:4.12mIU/L为特异参考范围上限,对治疗组中TSH位于2.5-4.12mIU/L之间的38例(治疗组)与观察组中TSH位于2.5-4.12mIU/L之间的58例(观察组)进行研究,比较上述孕妇的产科结局以及药物干预治疗的必要性。结果1、本地区妊娠特异血清甲状腺指标的参考范围,早孕期:TSH:0.02-4.12mIU/L;FT4:12.11-20.66pmol/L;中孕期:TSH:0.03-4.64 mIU/L;FT4:10.94-19.02 pmol/L;晚孕期:TSH:0.59-4.73 mIU/L;FT4:10.09-17.48 pmol/L。2、对5072例妊娠妇女的调查发现,临床甲减发生率0.37%(19/5072)、亚临床甲减发生率3.23%(164/5072)、低T4血症发生率2.21%(112/5072)、TPOAb阳性发生率14.22%(721/5072)。以TPOAb>60U/ml为阳性进行分组(分为TPO阳性组及TPO阴性组),发现TPO 阳性组孕妇各型甲状腺疾病的检出率均高于TPO阴性组,其中妊娠期SCH发生率显著升高(5.13%vs2.92%;P=0.004)。以妊娠早、中、晚期分组进行调查,发现妊娠早期各型甲状腺功能减退检出率偏高,随着妊娠的进展累计发病率升高,但新发病例逐渐减少;妊娠各期仍然以SCH的发病率占比最高。描绘TSH、FT4在妊娠各期的频数分布图,发现随着妊娠的进展FT4峰值左移,TSH峰值右移。3、组间比较发现,观察组流产的发生率高于对照组(10.58%vs3.01%;P=0.029);经药物干预治疗后治疗组较观察组流产率下降(2.08%对比10.58%;P=0.023)。而在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胎膜早破、羊水异常、产后出血、早产、巨大儿、胎儿生长受限、新生儿窒息、新生儿转儿科的发生率方面观察组与对照组、治疗组与观察组比较无差异。4、进一步选取治疗组及观察组中TSH在2.5-4.12mIU/L之间的妊娠妇女研究对象,并且同样与正常对照组比较,分析其妊娠结局及围产儿结局等并发症的发生情况。发现治疗组与观察组、观察组与对照组在流产率、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胎膜早破、羊水异常、产后出血、早产、巨大儿、胎儿生长受限、新生儿窒息、新生儿转儿科的发生率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1、推荐制定本地区或者本单位妊娠特异的血清甲状腺指标参考范围。2、妊娠期甲状腺疾病发病率较高,应加强孕期筛查与管理。3、妊娠期SCH增加流产的发生风险,但当TSH位于2.5-4.12mIU/L之间时,妊娠并发症及围产儿并发症的发生率并未增加,不推荐给予这部分孕妇L-T4干预治疗;建议按本地区制定的妊娠特异参考范围对妊娠期甲状腺疾病的诊断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