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行政复议与行政信访均为行政主体内部的救济方式。二者在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纠纷和矛盾,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等方面存在很多的共同之处。其中行政复议是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的为行政相对人提供的一种便捷、廉价的解决行政纠纷的形式,在行政救济法律制度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行政信访则是一个中国特有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具有非程序性、不确定性和浓厚的人治色彩,与法治化进程相悖,与域外相似制度存在较大差别。可是我们也应客观的看到,实践中行政复议制度暴露出许多弊端和矛盾。行政复议受案数量远少于行政信访,人民群众和媒体的关注程度也很低。行政信访作为一项非常规、非制度化的纠纷解决渠道大规模的存在,折射出行政复议这一制度的失灵。对行政复议制度进行认真反思并对其进行完善己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对我国行政复议制度与行政信访制度的现状及域外行政复议和类行政信访制度的分析,剖析行政复议制度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完善之处,并就如何完善我国行政复议制度提出了几点设想。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介绍了行政复议制度和行政信访制度的概念,指出二者同为行政主体内部的救济和行政纠纷解决方式,是此消彼长的替代关系。接下来分析了我国行政复议和行政信访实施的现状,指出我国大信访小复议现状不尽人意,进而提出了行政复议存在诸多问题是导致我国行政复议实施的现状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第二章阐述了行政复议的应然属性,并介绍了域外几个成熟的发达国家的行政复议制度和类信访制度。这些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对我国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减少信访量提供了有益的借鉴。第三章对我国行政上访“洪流”的弊端进行了分析,提出行政复议应当成为主流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并就如何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引导人民群众更多选择行政复议而非行政上访进行具体构想。第四章:对第三章提出的完善行政复议的具体构想进行评估反思,指出其可能会引发的新问题,并提出本文尚未涉及,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