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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和根本保障,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至关重要,因此国家对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注程度日益提高。国家各相关部门对农村经济发展推出多项措施的同时,也需要考虑农村发展所面临的资金困难的问题。虽然我国金融行业相对来说基本能够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现有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外资银行众多,但是这些银行在面对农业和农村发展进行融资时,考虑更多的是融资者自身的经济实力和还款能力,因此国家在金融方面对农村的供给不足已成为制约“三农”发展的瓶颈之一,并且严重阻碍了我国农业发展和农村繁荣的前进步伐,因此农村发展所面临的融资问题成为学界和相关部门关注的重点。2004年以来,中央对农村的发展问题重视力度逐步加大,每年中央“一号文件”都要强调“三农”问题,并且不断深入论述农村发展所面临的金融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文件中提出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大力培育小额贷款组织,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的要求。2006年底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银监会《意见》的发布意在通过农村金融的持续改革与良好发展来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强有力的金融保障。村镇银行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为农村金融发展方向指明了道路,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拓宽农村发展所需要的融资面,优化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的合理结构,为形成多元化和具有竞争性的农村金融体系以及农村的健康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云南省村镇银行的发展由于云南经济发展、金融市场的不完善和农村发展相对缓慢等原因存在不足,本文在农村金融发展理论和云南省村镇银行发展的基础上,在运用理论分析和调查资料的研究以及国外村镇银行的成功经验介绍的基础上为云南村镇银行的发展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