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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书法热的不断提升,一些强调视觉冲击力的书法作品屡见不鲜,一种为视觉而书、为形式而写的创作理念泛滥。书法是我国最具民族代表性的传统艺术,它是以毛笔运动而在纸面上留下的墨迹,为欣赏对象,表面上是视觉艺术,但除此之外,实质上还综合了很多因素,甚至和作者的个性、当时的文化等都有紧密关系。中国学者朱光潜、德国学者雷德侯已就这一领域有所阐述,强调书法是一种“筋肉运动”的艺术,不仅对于创作者而言,对于欣赏者也是如此。本文的“筋肉运动”一词即来自朱光潜先生的《谈美书简》一文。孙晓云女士更是从古代笔法系统地阐述了书写过程中右手的五指配合动作的重要性。本文针对这一现象,试从“人体工学”及“心理学”的角度来阐述书法除视觉审美因素以外的运动审美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