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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时任西班牙国家电视台总工程师的马诺洛·罗梅罗先生提出了奥运会公用信号制作的标准和理念,自此,奥运会电视公用信号的制作走向了国际化和标准化。2004年雅典奥运会,以中央电视台为核心的制作团队代表中国第一次参与到奥运会公用信号的制作当中,并顺利完成了乒乓球、羽毛球和现代五项三个项目的奥运会公用信号制作任务。2008年,作为东道主,中国史无前例的承担了多达7个项目的公用信号制作任务,证明了我国的公用信号制作水平已经得到了世界同行的认可。2012年伦敦奥运会,中国取代日本成为体操项目的公用信号制作团队,表明我国的公用信号制作已经具备了世界先进水平,能够胜任更加复杂项目的公用信号制作任务。随着电视转播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以及人们观赏需求的日益提高,体育赛事的公用信号制作理念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本文根据对奥运会公用信号制作理念的解读,提出了适应当今体育赛事公用信号制作要求的核心理念,即:“公正平等与合理”、“运动、情感与美感”,要求公用信号的制作在公正、完整记录比赛过程的同时,还要体现出运动的美感和动人的情感体验。在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体育赛事已经不仅仅是各国运动员角逐竞技成绩的舞台,更成为主办城市和赞助商进行品牌推广的优质载体。凭借着与赛事进程的紧密相关性,公用信号在对城市和赞助商的品牌推广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可以在比赛进行的过程中将他们的利益诉求自然的传递给观众,避免引起观众对一般商业广告的腻烦。因此,本文在当今体育赛事公用信号制作核心理念的基础上,提出了具有创新形式的制作理念,即在保证公用信号公正、完整的展现主体内容的基础上,满足城市和赞助商借助体育赛事公用信号制作实现品牌形象提升的利益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