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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孟德拉斯曾指出,20亿农民站在工业文明的入口处,是20世纪下半叶世界向社会科学提出的主要问题。这一论断在实践中得到了印证。我国作为传统农业大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得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速发展,引发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涌入城市,由此,出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民工”群体。现而今,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原本的“农民工”群体已经更新换代,悄然发生了变化,被人们称为“新生代农民工”,与上一代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他们已不仅仅满足于“生存”的目的,更多的是希望可以融入城市,在城市中定居下来,切实摆脱“农民”的身份,渴望摆脱“农民工”这一带有歧视性的字眼。“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其实已然成为了城市的“新移民”。鉴于此,本文从移民的角度来重新审视新一代的农民工群体。在农民工群体自身悄然发生变化之后,他们在城市里的生存权利状况是否也跟着发生了变化?然而,事实上,美好的愿望往往不那么容易实现,繁华的都市并没有真正接纳他们,他们在城市中还处于普遍沉默和失语状态,诸多的阻碍因素剥夺了他们作为公民本应享有的基本权利:作为人类追求自由的市民权利,城市新移民在劳动就业、拥有人身自由上受到限制;作为人类追求民主的政治权利,城市新移民在政治参与权和表达权上缺乏话语权;作为人类追求平等的社会权利,城市新移民在获得物质帮助权、享有社会保障权以及受教育权利实现上诸多阻滞。本文从马歇尔关于公民权的理论出发,基于市民权利、政治权利以及社会权利的维度对城市“新移民”权利缺失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城市新移民被排斥在城市边缘地带,从微观上讲,不利于城市新移民的个人的发展以及权利的实现,从宏观上讲,不利于城市新移民的城市融入以及城市化进程,与城市居民相比较,不平等的公民待遇又对公平正义的实现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产生不利影响,城市新移民的公民权迫切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关注。党和国家意识到了问题的重要性,在事关国家未来发展的重要文件中对于实现农民工向城镇居民转变做了肯定性的规定。如在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明确指出,“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转为城镇居民。”这对于城市新移民实现身份的转变有着积极意义,但是却并不能保证他们的公民权利顺利实现,更加无法解决其公民权被排斥的问题。因此,我们很有必要从微观着手,深入研究城市新移民问题的根本,即公民权问题。在当前我国社会转型、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大背景下,研究城市新移民的公民权问题对于深化对我国现代化建设规律的认识、丰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研究以及我国移民理论的丰富无疑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对于实现我国顺利转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城市化建设进程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一定实践价值。本文首先突破了以往以往国内学者普遍采用“农民工”这一带有歧视性字眼的称谓,从“实然”角度赋予该群体以“城市新移民”的身份。俞可平曾从政治学角度出发,明确提出应将进城的农民工视为“新移民”。笔者认同这一观点,并由此出发,运用政治学的理论,借助经典政治理论,即马歇尔的公民权理论,同时结合我国城市新移民的实际,从市民权利、政治权利、社会权利、文化权利角度全面分析城市新移民在融入城市的过程中所面临的权利缺失问题。在第二章中,本文从核心概念“公民权”和城市“新移民”出发,通过分析西方公民权理论的历史流派以及与“公民”相关联的诸如“臣民”、“人民”等概念,对公民权的深刻涵义进行了详细理论阐述;通过分析西方和我国的相关移民理论以及在我国与城市新移民相关联的诸如“农民工”、“流动人口”等概念,对城市新移民内涵进行了界定。对概念的正确理解是文章研究的基础前提。通过对核心概念的深入分析,可以为文章下一步全面分析城市新移民的公民权问题提供基础理论保证。在做好概念的分析以后,文章对公民权研究的价值基础——自由、民主、平等进行了研究,分析了三种价值理念之间的关系,找到了它们与市民权利、公民权利和社会权利之间的对应关系。对于公民权涵义的理解起到加深作用。科学的研究离不开理论的支撑。本文主要综合运用了政治学的福利国家理论、社会学的社会融合理论,体现了学科交叉性特点,拓宽了城市新移民公民权问题研究的领域,对于更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有着积极意义。在第三章中,本文综合运用社会融合理论中的社会排斥理论和公民权理论,从排斥的角度研究城市新移民的公民权问题,分析了外部面临的被排斥的市民权利、政治权利、社会权利以及文化权利;分析了主体自身存在的自我排斥。从内外因方面全面剖析了城市新移民存在的公民权问题。在第四章中,本文主要采用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我国目前正处于转型期的宏观背景出发,针对目前主要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弊端,分析了我国城乡二元格局形成的历史,找到问题产生的源头之后进一步分析了城市新移民问题产生的大背景,即城市化与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接着从微观着手,运用相关理论从制度因素、政治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以及主体自身等综合因素出发,分析了城市新移民各种权利被排斥的主要障碍。找到城市新移民公民权问题的症结所在,以便能够对症下药,拔除病根。在第五章中,本文运用西方国际移民理论,从推拉理论、刘易斯二元结构模式以及托达罗人口流动理论出发,突破以往移民研究只关注发生原因的模式,对城市新移民的融合展开深入研究。我国的城市新移民具有中国特色,但作为一种移民现象,不可避免有着与其他国家相似的经验。由此,本文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了考察,选取其中的典型个案对比分析,为我国解决城市新移民问题提供有益借鉴。与此同时,对于国内个别地区的成功探索进行了分析,以期找到更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解决办法。在第六章中,本文结合宏观和微观研究,综合运用政治学、社会学等多种学科的理论,从树立包容、融合理念入手,通过提倡包容性增长的理念以及摒弃社会排斥、促进社会融合,从经济、政治、社会、制度、文化及心理等多个层面树立正确理念,为城市新移民实现公民权的回归找到问题解决的价值基础。最后从公民权的回归入手,针对城市新移民的市民权利、公民权利、社会权利以及文化权利缺失状况,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健全和完善阻碍城市新移民城市融入的一系列制度政策、积极调动社会力量以及加强城市新移民自组织化建设,全方位发挥合力来保障城市新移民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公民权。“建共和国易,造就共和国公民难。”随着公民权在社会变迁过程中的不断变化,城市新移民争取公民权的问题也就成为一项需要党和国家乃至整个社会努力应对、克服各种排斥力量,走向融合的事业和进程。只有树立包容的理念,让所有公民都能够平等、自由、民主的生活,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才能得以彰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