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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在人类社会之初就有欺诈现象,人类一直都在试图控制欺诈。然而,直至今天欺诈现象仍然盛行。公司欺诈是随着公司这一组织形式的产生而出现的欺诈现象。公司欺诈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并有弥漫之势。在公司发达的美国早已受到法学界的广泛关注。在我国,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公司在经济领域日渐处于支配地位,公司欺诈的危害日益突显。公司欺诈性财产权转让是公司欺诈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是指有权代表公司行为,并以公司名义所进行的,其目的和结果是为了拖延、阻碍、欺骗其债权人而进行的各种财产权转让行为。公司欺诈性财产权转让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更是对作为市场经济基础的诚实信用原则的挑战。尽管各国都立法加以控制,但其隐蔽性极强,往往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其表现形式更是多种多样,可存在于公司的各种交易之中,因而总是禁而不止。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加强对公司欺诈性财产权转让的理论研究,分析其表现形式,揭示其本质,完善控制公司欺诈性财产权转让行为的各项法律制度,并完善立法加强控制。文章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第1、2章)对公司欺诈性财产权转让行为进行法律分析。研究公司欺诈性财产权转让行为的含义、法律特征、构成要件、行为产生的根源、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这是对公司欺诈性财产权转让行为进行法律控制的前提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