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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的结构性弊端逐渐突出;中央银行被动干预的压力增大,且干预成本高昂。从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形成更富有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5年11月24日又发布了《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引入美元做市商制度。所有这一切都表明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进行的同时外汇交易机制的改革也在进行中,人民币/美元的做市商制度将对人民币汇率改革和外汇市场产生积极作用。2002年,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在欧元和港币交易中进行了做市商制度的试点,2005年11月正式引入做市商制度。银行间外汇市场在2006初引入询价交易机制的同时,引入了做市商制度。最初的做市商家数为13家,后发展至16家。去年12月份,监管部门又批准了5家银行成为做市商,而今年1月份,又新增一家,致使做市商总数达到了22家。外汇做市商制度的优越性体现在以下方面:一、可以确保了市场运作的效率。通过做市商组织交易、处理指令并参与买卖,提高了处理交易的能力和成交速度,并保证了交易原则的贯彻和市场公平。二、流动性是金融市场效率的基础。做市商的重要贡献是为市场提供甚至创造流动性,确保交易活动的连续性。三、做市商可以缓解汇率的波动,保证其相对稳定性,避免汇率超调带来的外汇市场动荡。四、做市商制度具有价格发现的职能,当众多做市商都关注诸如贸易平衡、相对价格等基本经济情况时,新的信息会及时在交易过程中得到充分反映。引入做市商制度有利于活跃外汇市场交易,提高外汇市场流动性,培育金融机构的做市能力。建立OTC方式、撮合方式和银行柜台交易方式之间的价格传导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在实行这项制度以后,人民币的浮动显得明显更加灵活,市场供求在价格形成中发挥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在我国外汇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是对竞价机制的有益补充,做市商家数的增多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外汇市场流动性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本文内容共分为五部分,结构和内容安排如下:第一部分为前言部分。首先讲述了选题背景、研究范围、研究方法及本文贡献等。第二部分考察了金融市场中的交易机制、做市商的运行机制及定价调控。做市商是推动市场顺利运转的主要力量,担负着为市场提供流动性的义务。只有选择资质较好、实力雄厚、行为规范的市场主体担任做市商,才能为市场的有效运行奠定良好的基础。为此各国都分别制定了整套的事前审核机制来遴选合格做市商。做市商获得资格以后必须履行相关义务,这些义务是保证做市商行为统一、报价规范,且使其功能得以充分发挥的重要保证。作为为市场提供流动性的做市商,是市场上信息最为灵通的参与者,在交易中或多或少会占据一些优势,因此,对做市商的行为监管,既要监管其是否履行了做市商的义务和行为规范,同时也是对做市商资格的再审核——对违反义务要求的做市商取消其做市商资格,或对整改后重新达到做市商资格要求的恢复其做市商资格等。第三部分回顾了国内外关于做市商理论的研究文献。要分析做市商的做市行为,首先要考察影响做市商定价的因素。做市商设定买卖报价的目的之一,就是用来自买卖报价价差的收益补偿做市成本。因此,对做市商做市成本的分析就成为做市商定价理论的起点。对做市成本不同方面的侧重导致了不同的定价理论。从总体上看,做市商在定价时必须考虑其承担做市义务而发生的成本,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指令处理成本、存货成本和信息成本。指令处理成本(order processing cost)是指做市商处理交易指令所发生的成本,即按其报价接受投资者指令进行交易所发生的各种成本,如印花税、过户费等。存货成本(inventory holding cost)是指做市商为向市场提供买卖报价而保持一定的证券和现金头寸所发生的成本,即证券价格变动引起库存证券价值变动而带来的损失以及现金头寸的机会成本。信息成本(information cost)是指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成本,即在与拥有特殊信息的知情交易者(informed trader)进行交易时,做市商总是受到损失而导致的成本。在做市时,做市商会考虑上述三方面成本的影响,从而设定买卖报价并不断调整其报价。也正是基于对上述三方面成本的认识,特别是存货成本和信息成本的认识,国外学者先后建立了一些理论模型来分析做市商的定价行为,其中比较重要的是研究存货成本和信息成本对做市商定价行为影响的模型,即所谓存货模型和信息模型。第四部分讲述了我国现行的外汇做市商制度。2006年引入做市商制度之前,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采用电子竞价交易系统组织交易。目前,我国的外汇做市商制度应属于多元做市商制度一类,同一种外汇可由几家对此外汇有比较优势的银行来做市。这样有利于形成汇率报价的竞争机制,有利于汇率市场化的改革。做市商集中了市场供求信息,成为重要的定价中心,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的形成方式也随之发生改变。第五部分结合现实提出我国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的完善方向。外汇做市商制度作为一种交易制度,在外汇市场的构成中占据核心的地位,然而它对我国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推动作用也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整个外汇市场各项措施的配合。本章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如配套一些措施来鼓励外汇做市商参与做市,限制做市商制度的适用范围,针对流动性不同的外汇,建立分层次的交易制度,引入竞争,对其准入门槛要有严格限制,建立一定条件下的做市商卖空的市场机制,培育机构投资者等。本文主要贡献在于针对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刚推出的做市商制度,比较国外金融市场的做市商的理论和实践上的发展历程,为我国起步的做市商提出政策建议和完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