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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通过口传身授、世代相传下来的一种珍贵的活态文化遗产。二十世纪以来,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增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赖以生存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惊人的速度发生变异甚至消亡。这一现象已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3年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国作为缔约国,对保存、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采取了积极的态度。近年来,更是加大了对文化遗产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力度,使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呈现了良好的局面和发展态势,同时也遇到了许多亟须认真研究的问题。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践中,整体性保护成为人们普遍认同的一个原则,而整体性保护采取的有效方式之一就是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十一五”期间我国设立了文化形态迥然不同、体现文化多样性特点的闽南、徽州、热贡、大理等11个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部分省区也设立了省级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在我国已正式开展起来。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单一形态的保护模式,转变为将文化生态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进行整体性保护的模式,对于维护文化生态系统的平衡与完整,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是一种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规律的科学保护方式。2011年6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设立省级六盘山花儿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地处宁夏南部的六盘山地区,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千百年来积聚了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遗产资源。本论文以六盘山花儿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为主线,梳理目前国内外文化生态研究的理论,分析国内各地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建设的一些思路与具体做法,研究目前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中存在的现实问题,从学理和法理的角度探索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科学性、可行性与持续性,为我国民族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与建设在认识论和方法论上提供一些可资参考的意见,也希望此项研究能够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持续深入推进,产生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