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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制度作为近些年来备受国内企业青睐的公司治理的方式之一,其通过授予企业员工一定比例的股权,使得企业与员工利益共享、风险同担,进而调动职工的自身工作积极性与热情,使得公司价值与职工目标达成一致,有效地降低了委托代理成本。我国在股权激励制度方面不断完善,最先于2005年4月开始实行股权分置改革,之后我国对股权激励的重视不断加强,又相继颁发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与配套制度,并在2018年9月15日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在2020年,我国又对创业板股权激励制度进行了改革,这次改革最大的亮点在于授予价格的放开,以正式文件方式准许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低于市场参考价的50%,在上层设计上进一步帮助企业建立独立灵活的激励定价机制。在2020年年初,因为全球疫情的影响,对我国企业冲击较大,为了留住人才以及保持企业的竞争力,众多企业实施对折买股式限制性股票激励。本文选取的HK公司是我国安防行业中的典型企业,曾在2012年与2014年实施了对折买股式限制性股票激励,在近几年全球安防50强中,HK公司连续五年排名第一。本文利用一系列研究方法,针对HK公司实行的具有对折买股的特点,结合前两期股权激励与后两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实施情况,对HK公司进行横向、纵向分别进行比较,分析结果显示:从计划的内容来看,HK公司已从初期高速成长阶段进入了稳定发展阶段,更为重视对相关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指标的完善;在财务指标上,HK公司无论与自身相比还是与同行业比较,其前两期对折买股式限制性股票激励的激励效果都更加显著。其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也在前两期中呈现明显增强态势,偿债能力和发展能力得到进一步稳定;在非财务指标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仅降低了人才流失率,还帮助企业吸收了新鲜血液,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同行业绩效表现比较来看,HK公司前两期股权激励计划评分远高于其他企业且优于后续两期的评分。最后,通过分析HK公司对折买股式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现虽然对折买股式限制性股票激励效果较好,但是在后续过程中企业增长能力有所减缓。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企业在实施对折买股式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还应利用股权激励的多样性来持续为企业发展注入活力,另外对业绩考核指标应根据市场变化与自身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希望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时,通过多样化的激励方式,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以此实现预期激励目标。本文希望通过对HK公司对折买股式限制性股票激励的案例分析,为其自身的发展完善和其他上市企业提供借鉴与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