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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思想,指明了中国社会发展和建设的方向。黑龙江省作为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承担着我国粮食安全的重任,被称为中国的“战略粮仓”。2011年首次成为全国产粮第一大省。黑龙江省农业的发展、农村的稳定和农民的增收对黑龙江省乃至全国都具有至关重要战略意义。但随着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条件的变化和农民社会角色的多元化发展,原有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土地保障功能降低,黑龙江省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如何适时而动,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建设工作迫在眉睫,已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因此,研究黑龙江省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优劣得失,并将其放在和谐社会视角下考察,具有十分重要的时代意义和战略意义。本文在认真研究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分别阐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及基本特征和农村社会保障基本含义及主要内容等两方面内容,并简要地介绍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发展的历史沿革,论证了农村社会保障与和谐社会构建的辩证关系,即农村社会保障推动和谐社会构建的历史进程,和谐社会构建指导农村社会保障的协调发展。在此基础之上,总结了近年来黑龙江省农村社会保障发展取得的成绩,即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破冰”前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稳步发展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推进。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关注不足。以2004-2010年黑龙江省统计年鉴各项数据为实证基础,从农村社会保障覆盖而窄、保障水平低、资金筹措困难、缺乏统一有效地监督管理和农民社会保障意识薄弱等四方面分析了黑龙江省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了深刻的原因剖析,即城乡社会保障二元化、社会生产力发展不足、社保体系构建不完整和社保相关立法滞后。发现问题的最终目标是解决问题,本文从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地方性社会保障法规规章、扩宽农村社会保障筹资渠道、完善社保监督管理体制和发展农村经济五个方面提出黑龙江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的对策,旨在促进农村社会保障城乡保障一体化、法治化进程,建立和谐发展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农村社会公平、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从而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