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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比较非甾体类抗炎药与糖皮质激素在干眼抗炎治疗上的疗效,并观察抗炎治疗前后泪液渗透压的变化。 方法: 本研究为前瞻性、随机、对照的临床试验。我们将符合标准的45名干眼患者(45眼)随机分为3组:试验组A:0.1%普拉洛芬滴眼液联合0.1%不含防腐剂的玻璃酸钠滴眼液,2周后改为单用0.1%不含防腐剂的玻璃酸钠滴眼液,至4周结束;试验组B:0.02%氟米龙联合0.1%不含防腐剂的玻璃酸钠滴眼液,2周后改为单用0.1%不含防腐剂的玻璃酸钠滴眼液,至4周结束;对照组C:0.1%不含防腐剂的玻璃酸钠滴眼液,至4周结束。分别在用药前和用药后1周、2周及4周各随访一次,每次随访记录患者症状、结膜充血程度、泪膜破裂时间、角膜染色评分、schirmerⅠ试验(非表面麻醉)结果,并记录眼压、药物刺激性及不良反应。并于用药前和用药后2周、4周分别记录患者OSDI评分,于用药前及用药后2周记录患者泪液渗透压,按舒适性评价、安全性指标和疗效指标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结果: 用药前和用药后2周比较,A、B两组患者泪液渗透压下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对照组患者用药前后泪液渗透压差异无统计学意义。B组患者在1周、2周、4周均出现角膜染色减轻,A组患者在2周、4周均出现角膜染色减轻,C组在4周后出现角膜染色减轻。A、B组患者在2周、4周均出现泪膜破裂时间的延长,C组患者在4周后出现泪膜破裂时间的延长。用药后2周、4周各组患者OSDI评分均显著降低。组间比较发现,用药前各组各项指标间比较均无显著差异,用药后2周及4周,B组的角膜染色评分与其余两组均有显著差异,用药后2周、4周,B组泪膜破裂时间与C组有显著差异。 结论: 1、非甾体类抗炎药和糖皮质激素均可有效改善干眼患者的症状和体征。 2、经过抗炎治疗可有效降低泪液渗透压。 3、抗炎药物联合人工泪液治疗相比单用人工泪液更快改善眼表体征。 4、在角膜染色方面,糖皮质激素较非甾体类抗炎药起效更快、疗效更好,其余体征和症状的改善上,二者未出现显著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