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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银行的不良债权问题成为了一个世界性课题。这一点在日本表现得尤为突出。日本自90年代初泡沫经济破灭以后,在长达10多年的时间里,不良债权问题成为了制约经济复苏的桎梏。 对待不良债权问题,日本政府由最初的认识不足甚至轻视,到后来开始重视,却无从下手,直到最后选择了标本兼治的办法,可以说多届日本政府经历了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而这一时期也是日本经济“被蒸发的十年”,又称“失去的十年”。从日本经济近十多年的发展可以看出,一个国家金融体系发生问题以后,必然对其经济发展和增长造成严重影响。 本文拟通过对日本处理不良债权的做法进行全面阐述,以期对我国在处理不良债权等金融问题时提供某些借鉴和参考。 在文章结构安排上,本文包括引言和正文两部分。引言简要介绍了本文撰写的背景和宗旨。正文部分由六章内容构成,其安排和内容提要如下: 第一章日本对不良债权的定义、分类和现状。本章主要就日本对不良债权的定义与分类进行介绍,以了解日本目前三种最常用的统计方法的来龙去脉。在此基础上,对日本当前不良债权的现状进行总体把握。 第二章巨额不良债权产生的原因分析。本章主要对20世纪90年代日本全面爆发金融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在原因分析方面,主要从当时的宏观经济情况介绍导致金融问题发生的背景原因,同时探讨导致不良债权问题愈演愈烈的制度原因。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日本全面爆发金融问题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源于经济结构因素和制度性因素的综合作用。 第三章和第四章两章内容,主要按照日本处理不良债权问题的演变过程展开,全面阐述日本在不同时期处理不良债权方的不同做法。 第三章日本对不良债权的处理。本章主要分析了日本在2002年以前的不同时期处理不良债权问题的手法和手段。在时间上,日本处理不良债权问题主要分成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95年夏天“住专”问题爆发之前。在这一阶段,日本的金融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地区性的小型金融机构的破产,不良债权处理也主要围绕这些破产的小型地区性破产金融机构的债权和资产处置展开。其中,1994年12月,东京协和信用社和安全信用社这两家东京地区的信用社因在“泡沫经济”时期不断扩张的不动产融资无法回收而倒闭。这一事件成为了日本金融史上的一个重要分水岭。日本国民对金融机构的态度也由此前的深信不移,逐渐转为不信任。第二阶段则是1995年夏天“住专”问题爆发至1997年11月北海道拓殖银行破产。在此期间,日本对不良债权问题的严重性认识加深,但仍然主要通过注入公共资金来对不良债权加以处理。第三阶段是1997年11月到2002年10月“金融再生计划”的出台。在这一阶段,接二连三地发生了大型金融机构破产事件。在此情况下,日本从政府到民间逐渐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加大了不良债权的处理力度。同时,日本政府开始意识到,解决金融机构的不良债权问题必须与企业重组结合起来。 第四章处理不良债权问题的新思路。通过第三章的分析,我们比较清晰地看到,日本对不良债权的处理存在着一个不断摸索的过程。尤其是1998年以后,日本加大了对不良债权的处理力度。但由此而导致了经济的进一步萧条,企业和金融机构破产加剧,失业率不断上升。基于对以往处理不良债权的做法的反思,日本于2002年10月,制定并颁布了“金融再生计划”,开辟了处理不良债权问题的新思路。金融再生计划由两个部分组成,即“金融再生”和“产业再生”。本章重点介绍了“金融再生工程”和“产业再生机构”。 第五章日本处理金融问题的法律与制度框架。本章主要介绍了日本的金融行政变迁以及处理金融问题的相关法律与制度框架。 第六章日本处理不良债权的经验与教训。本章试图通过对日本10多年来处理不良债权问题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进行总结和提练,以期对我国处理此类问题提供某些启发。 由于本人水平有限,本文难免存在不足与疏漏之处,在此敬请各位老师和同学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