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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于2009年6月23日颁布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ˋ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是指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不能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ˋ其中解释第3号规定企业必须在损益表中增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财政部发布解释第3号说明我国会计准则正在努力向国际会计准则靠近ˋ使我国在综合收益基础上对财务报告进行列报成为可能ˋ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也将得到很好的规范与此同时ˋ它的发布对于上市公司盈余操纵行为也会起到很好的抑制作用ˋ在此基础上使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得到进一步保护ˋ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也会因此得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如今ˋ其他综合收益已经列报了五年ˋ那么其他综合收益的列报对盈余质量产生了怎样的影响ˋ是积极的消极的还是没有任何作用?为了回答这些问题ˋ本论文以2010-2012年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公司所列报和披露的财务数据作为研究样本ˋ通过修正的琼斯模型价格模型和收益模型来对比三年来可操纵性应计利润盈余指标间的相关系数和模型方程的拟合优度的大小ˋ以检验分析其他综合收益列报是否增强了盈余质量的可靠性和价值相关性ˋ进而提升会计信息的透明度ˋ为投资者提供决策指导ˋ限制企业自身可能采取的盈余管理行为ˋ为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提供一定的建设性意见经过一系列的检验分析ˋ得出以下结论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对上市公司盈余质量产生积极有益的影响ˋ在一定程度上使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受到限制ˋ从而降低了企业的盈余管理程度ˋ提高了盈余信息的真实性ˋ使盈余质量的可靠性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增强同时ˋ盈余质量的价值相关性在一定意义上也受到了其他综合收益列报的积极影响所以ˋ自其他综合收益列报以来对盈余质量产生积极有利的影响ˋ基于本论文数据和模型方面存在的不足ˋ还需要进一步的跟踪研究虽然本论文通过了假设检验ˋ但由于解释第3号对其他综合收益的规定简单ˋ详细具体描述较少ˋ企业很难把握其他综合收益在具体实践中的应用而且企业本身并没有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列报产生足够的重视ˋ以致企业财务报表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列报混乱ˋ问题诸多投资者刚刚接触其他综合收益这一全新财务指标ˋ对它的认可程度并没有传统盈余指标那么高ˋ所以导致其他综合收益在市场应用中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所以ˋ可以从其他综合收益的认定标准ˋ盈余质量指标评价体系的构建ˋ其他综合收益的宣传培训等方面来改进使其他综合收益的列报ˋ以对盈余质量产生积极有效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