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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执行模式是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在公共管理中的反映,模式的变革既受到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大背景的深刻影响,又循着公共行政范式变迁的方向。
中国传统政治结构的主要特点一直表现为,国家与社会的高度一体化以及国家权力的至高无上,在国家与社会聚合的大前提下,国家行政权力一直下沉至乡村,“政治万能”成为支配社会生活各领域的主导原则,社会自主性被极大地忽视。这种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同构,反映在公共政策执行模式中便是以政府为单一中心的执行模式长期居于主导地位。
“单中心”执行模式的突出特点是,政府处于公共权力的中心,政府及公共行政部门是唯一的公共政策执行主体,其他非政府公共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基本上被排斥在执行体制之外,社会动员俨然成为一种政治常生态。而在政府和公共行政部门内部,政策执行囿于一种严格的金字塔式等级组织结构中,片面强调上级权力的高度集中行使,上级控制下级,下级向上级负责,强调“有令必行,有禁即止”,执行人员缺乏主观能动性,只能机械地执行上级部门的指令,这便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压力型体制”。政治动员和压力型体制分别成为“单中心”执行模式下的行动逻辑和制度逻辑,在国家行政权力涵盖一切、社会参与有效不足的社会背景下,对中国公共政策执行的顺利进行功不可没。
随着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同构及社会自主意识的增强,“单中心”政策执行模式囿于自身发展的困境而裹足不前,越来越显现出笨拙性、僵化性和不适应性。从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来看,“单中心”政策执行模式都有向“多中心”模式转换的趋势。“多中心”政策执行模式以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构为契机,以建立服务型政府为目标,逐渐挣脱政府“单中心”执行模式的藩篱,是实现多中心合作共治的新模式。一方面,非政府公共组织乃“多中心”执行中的新兴力量,越来越成为解决许多社会问题所不可缺少的组织机制。另一方面,要在政府组织内部建立民主的合作型体制,既要在政府内部加强权力的监督与分工,也要在基层政府外引进社会力量的制约,归根到底是要进行民主选举。“多中心”政策执行模式的实践,昭示着公共行政发展的新方向、体现了一个社会民主政治的成熟度。实践越深入,公共行政越能彰显出“公共性”的精神,民主的口号越能深入人心,服务型社会的目标就越能实现。
制度的创新往往来自基层,来自群众的创造。细心观察,不难发现实践层面上的“多中心”政策执行模式早已在基层悄然登场。“多中心”政策执行模式的案例在实践中主要集中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方面,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逐渐打破传统的政府垄断模式,开始向全社会开放,竞争供给、合作供给成为新的局面。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的义务教育政策执行模式的变迁便向我们生动地呈现了中国公共政策执行模式的变革进程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