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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发展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重要的一环,也是中国社会学的重要主题。马克思·H·布瓦索根据信息(知识)的不同特点对制度作了理想类型的划分,本文据此又划分出两种理想类型的制度:抽象性制度和地方性制度,把国家发展和农村发展的关系理解成抽象制度和地方性制度相互作用的过程,因此本文的视角是从知识和认知的角度对制度进行分析,主题是选取某个具有典型性的村庄对这种相互作用的过程进行分析,以发现具有稳定和发展性质的因素。北村代表了这样一种类型的村庄:被动纳入国家发展的进程后又自我发展的村庄;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因为国有企业的限制导致的二三产业隔绝的条件下,现代农业一定程度上自主生成的村庄;现在又面临发展转型的村庄,既是现代农业发展转型,又受工业化进程的影响;无参与稳定的村庄;处在城市化(主要是城市扩张)边缘的村庄。本文分析了革命带给北村的变化、改革开放后国家政策在北村的实践、北村的土地分配、市场的变化、生产技术的应用和日常生活的特性,每种行为都处在抽象制度和地方性制度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因此北村社会制度不是指村庄内部的制度,而是不同制度相互结合的模式。北村社会制度变迁的过程是从一种总体性制度发展为断裂性制度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力图说明北村发展的过程中,农民遇到了什么问题,解决了什么问题,又有什么是他们不能解决的。对问题的解决构成了发展的内涵,我们通过北村的故事说明,农村发展的问题不仅仅是转移农民的过程还是留住农民的过程,而留住农民往往是最容易被忽视的。因此抽象制度的实践必须尊重某一类型的村庄的发展实际,帮助和促进它的发展,而不能把村庄的发展纳入统一的发展逻辑和模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