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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自然灾害、特别是重大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现实,减灾、抗灾、救灾已经成为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2006年1月,我国政府颁布了《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05年6月又颁布了《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明确规定:“军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本文按照先“史”后“论”,先分析后综合的逻辑顺序,并运用历史与逻辑相结合、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方法,研究探讨了我国军队在国家重大自然灾害应急体系中的作用问题。
本文首先梳理、总结了建国以来我军在历次重大自然灾害抢险救灾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和特点。其次,围绕军队在国家重大自然灾害应急体系中的地位的作用展开分析。对有关法规进行解读;论证了我军在国家重大自然灾害应急体系中担任抢险救灾突击队的必然性;对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并对美、日等国军队参加抢险救灾的经验进行了比较借鉴。最后,以此为基础并结合我国重大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和我军建设实际,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国家重大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和更好地发挥军队作用提出了若干建议。本文的研究工作有助于进一步丰富我国国家自然灾害减灾理论研究,同时也为在国家重大自然灾害应急体系中如何更好地发挥军队作用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