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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草原畜牧业经营方面的重要载体,在创新牧区畜牧业经营体制,提高牧民组织化程度,推进畜牧业产业化和促进牧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链接政府、牧民、市场和企业之间起到桥梁纽带的作用。伴随着牧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改革,牧民专业合作社也呈现积极的发展态势,但是,作为新生事物,在合作社发展初期,仅仅依靠牧民自身这个单一主体很难保障其健康快速发展,而依靠政府的主导和推动,实现政府与牧民良性合作互动,构建“政府主导”的发展模式,对于牧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实现发展能够起到积极的推动促进作用。陈巴尔虎旗作为典型的牧业旗县,积极探索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是其推动畜牧业产业化发展,提高牧民收入的重要抓手。本文选取牧民专业合作社“政府主导”模式作为研究的对象,主要通过采用调研、文献分析、经验总结等方式进行研究,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分析陈巴尔虎旗牧民专业合作社“政府主导”模式的构建逻辑、框架及其运行机制和存在的不足,希望借此可以提炼总结出供其他牧区旗县借鉴参考的有益启示,并提出了改进该模式的建议及具体措施。从论文的总体结构来看,论文首先从阐述课题的研究背景、文献综述、论文的研究方法及研究内容展开,为了分析“政府主导”模式构建的逻辑,阐述分析了内蒙古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到牧民专业合作社的改革,借鉴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转模式发展牧民专业合作社的情况,以及“政府主导”模式的必要性和“政府主导”模式的构成。对“政府主导”模式进行了实践分析,介绍了陈巴尔虎旗牧民专业合作社“政府主导”模式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以及局限性,挖掘了该模式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根源。最后,提出了从理顺体制机制、改善政策环境、规范合作社的运行机制、鼓励牧民参与以及实现“政府主导”模式改进的具体措施五个方面,对改进“政府主导”模式提出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