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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同时也面临着农民增收困难,农民生活相对贫困,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农业发展举步维艰等一系列问题。如何既能维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又能有效解决“小生产、大市场”引发的种种矛盾,提高农民的收入,成为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最紧迫而核心的问题。纵观国外的农业发展经验,合作社对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方面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已经产生,对解决小生产大市场的矛盾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从总体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层次还很低,覆盖面也很小,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作用还很有限,还远不能满足农户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政府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也出台了不少政策措施,但发展的实际效果并不理想。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是不是我国的农业不需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如果需要,又是什么制约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我们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来促进其发展呢?基于这样的思路,笔者在廓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内涵的基础上,运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一般考察和具体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进行了具体的考察。文章首先对农民合作组织的合作机理进行了经济理论上的分析,接着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对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了具体的实证考察,揭示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中存在问题,然后在借鉴美国、日本等国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促进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建议措施。本文研究结论如下:(1)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是客观的也是必然的。国内和国外的经验都表明,合作组织的发展是农业发展的必然产物。因此,在我国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是必然的。(2)由于制约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形成和发展的主要因素不会在短时间内有明显改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我国的发展将是一个缓慢而长期的过程。(3)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需要广泛的宣传,需要对合作社知识的普及。(4)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中政府要起很大的作用。没有政府的支持,合作组织的发展将是十分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