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日益猖獗的严峻形势,近年来,国家加强对其的打击力度。2001年,公、检、法等部门组织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破获了一大批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黑恶势力案件。立法上,97年刑法明确规定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随后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立法解释,对该罪的司法认定起到一定的明确作用。理论上,我国学者也对该罪作了深入的研究,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概念特征、发生原因、发展规律、犯罪类型、犯罪开乡态、控制对策等方面取得较为一致的看法。但仍有许多有争议的问题值得探讨,如“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这种提法是否科学?我国现阶段是否已经产生典型的黑社会组织和黑社会组织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究竟是什么?同时,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相关罪名认定上的许多疑难问题。 基于以上考虑,本文试图应用刑法理论、根据刑法规定、结合现实案例探讨上述争议问题,分析罪名界定中的难点、疑点,以期有助于司法操作。同时指出立法上的不足,结合我国具体情况提出完善的建议及预防对策。 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约三万五千字。 第—部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概念与特征。该部分从理论和立法两方面来阐述。首先,介绍国外、港、澳、台对黑社会组织犯罪的界定,我国大陆理论界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概念、特征以及与黑社会组织的关系的不同认识。笔者在对这些观点理解、分析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合理因素,针对境内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点,对黑社会性质组织重新界定,提出自己的观点,认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应分为两个层次理解,即本质特征和具体特征。并指出,黑社会性质组织与黑社会组织同质不同量,本质都是对社会的“非法控制性”,只是程度上有差异,界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时可直接引用黑社会组织的概念,在具体认定时注意二者表现在“量”上的区别即可。其次,分析、评价我国大陆法律规范文件中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规定,指出其合理和不足之处,同时对2002年立法解释中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进行详细阐述。再次,分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与其他相关概念诸如犯罪团伙、犯罪集团、恶势力等的关系。最后,将黑社会性质组织与其他相关犯罪组织如恐怖组织、邪教组织的关系作了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