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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镇建设用地的供给与需求矛盾日益突出。同时,由于矿产资源的日趋枯竭,位于城镇规划范围之内的矿区土地即将面临闲置。考虑到资源枯竭型企业为区域经济做出的巨大贡献,以及大量的下岗职工安置问题,政府又不能像对待一般破产企业那样进行国家划拨和授权经营用地的无偿收回。如何科学、合理地收回已不再符合城市规划的闲置矿业用地,同时又能保证资源枯竭型企业得到合理补偿,已成为政府及国内外学者亟需解决的课题。首先,从土地置换基础理论、矿区土地置换实施的推动因素及面临的现实阻力、矿区土地置换与一般工业搬迁、企业破产的土地资产处置区别以及基于政策层面的土地置换行为合法可行性等多方面对矿区的土地置换行为进行深入剖析,为进一步研究矿区土地置换奠定基础。其次,在利益均衡视角下对矿区土地置换模式选择展开分析。矿区土地的置换是一项复杂工程,其涉及较多的利益相关方,通过利益主体的识别来选择矿区土地置换的直接利益相关者,并进行主体间的多轮博弈分析;同时基于现行土地置换模式的对比分析来构建出适合矿区土地的置换模式,以实现置换过程中利益双方的利益最大化。再次,依据提出的“等价置换、同类土地置换、异地调换、退城入园”矿区土地置换模式,展开矿区土地的适宜性评价及土地价格评估体系的构建。通过文献研究法和专家咨询法进行适宜性评价影响指标的确定,并基于AHP法进行指标体系的权重计算,结合各类用途分值的隶属区间以确定矿区土地再开发的最佳利用方向;在矿区土地价格评估体系构建过程中,结合矿区土地的价格特性对目前地价评估五大方法进行比较优选,同时基于矿区土地自身对价格评估的影响对筛选出的基准地价修正法进行了指标体系的改进和修正,以利于矿区土地置换过程中地价的科学、合理评估。最后,以晋煤集团古书院矿区土地的置换为例进行了实证分析,通过运用本研究提出的矿区土地置换模式及土地再利用适宜性评价模型和矿区土地的价格评估模型,以实现对研究的理论成果进行实践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