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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注意力经济的角度研究互联网企业。论文提出,在信息社会,稀缺的资源不再是海量的信息,而是人群中具有刚性特征的注意力。这种刚性不仅体现在人群注意力的总量上,也体现在个体注意力的有限上。而随着信息的无限增加和注意力的刚性限制,未来的互联网企业面对的将是越来越高的注意力现金转化的边际成本。长期以来,如何相对正确地判断互联网企业的价值和发展方向,一直是个多标准的难题。用传统的企业估值方式已经很难给予互联网企业相对准确的估值,传统的企业估值方式在互联网行业面临全面的失灵。除此之外,长期存在于风险投资市场与资本市场的互联网企业高估值现象,几乎也成为一道难以解释的谜题。有没有一种创新的思路,为更加合理地解决这些难题提供可以尝试的路径?流行于目前互联网行业比较通行的估值方法,还存在着一个比较明显的逻辑链条,它们均是以用户数、注册数、流量为基础,直接推导出互联网企业的市值。但是,事实可能不仅如此。不同的互联网企业提供的内容,即便是同样数量的用户数、流量,因为吸引用户注意力的能力和黏性不同,注意力的目的性与企业提供的内容之间的节点存在着不同的距离,不同的匹配度,而具有明显的分级特征。由此表现出的注意力转化为企业的营销收入的能力也会不同。这种变化具有可以观察到的、比较明显的趋势和规律。本文尝试将不同的互联网细分子行业放在同一个逻辑结构和坐标系中观察,希望能够获得行业内相对统一的、基于注意力-流量-现金转化率为基础的判断能力,从而得出基于注意力经济模式下的互联网企业的基本特征。这对形成观察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能力具有明显的指导和帮助作用。本文讨论的内容还包括,明确提出以注意力经济为特征的互联网企业,符合微观经济学对于“自然垄断”的定义。互联网的细分子行业在从竞争走向成熟的过程中,会逐渐表现出自然垄断的趋势和特征。伴随着企业垄断的形成,市场同时会出现企业垄断后的必然结果——各级价格歧视现象。明确互联网行业自然垄断的产生及其产生的原因,可以为互联网领域风起云涌的并购事件寻找到一些合理的解释。这些研究,有助于我们认清以注意力经济为运营特征的互联网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帮助风险投资者和股权投资者形成一定的投资判断能力,有助于认清互联网企业并购行为中可能存在的陷阱。本文的主要目的和创新还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互联网企业获得以流量为代表的注意力是需要消耗许多资本的。同时,企业的赢利和变现能力也来自注意力-流量这个源泉。但是在互联网企业的财务报表中,为了获取注意力而消耗的资本却被按照传统企业的记账方式“费用”化了。也就是说,在互联网企业的财务报表中,资产产生收入,收入产生利润,利润增加权益的逻辑链条是断裂的。因此,互联网企业的财务报表往往表现出“轻资产”的特征。但是,这种适用于传统企业的财务报表表达方式,用于互联网企业则极有可能是错误的。要使互联网企业财务报表的逻辑关系理顺并成立,就需要提出区别于传统企业的财务报表新机理,将注意力资本化。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一套更加适合新经济时代的互联网企业财务报表新机理。同时也建立起可以配套的、区别于传统产业的、更加适合于新经济时代的互联网企业的估值模型。最后,本文将根据上述理论,尝试性地推出注意力资本化调整后的Facebook最新年报(2014年)ROE、ROA以及P/E,并与未经调整的企业估值进行对比分析。可以发现,经过注意力资本化调整后的Facebook财务报表,总资产明显增加,企业经过常长积累,有可能逐渐表现出部分“重资产”企业的特征。同时,因为企业的成本和费用下降,净利润上升,企业的ROE、ROA均出现明显的上升,动态市盈率则明显下降。这些创新和尝试,希望能为常年存在于互联网企业中的高估值之谜提供一个更加合理的阐述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