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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刑作为刑罚轻缓化、科学化的的一个重要标志,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在刑罚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显著。罚金刑执行率低、执行难亦是各国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题。在我国,造成罚金刑执行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罚金刑被执行人本身的原因,另一方面则是罚金刑执行制度设置的缺陷以及执行过程自身的原因,同时,对罚金刑执行监督的缺失也是造成罚金刑执行难的原因之一。针对以上存在的这些罚金刑执行难的原因,联系罚金刑执行实际,提出了罚金刑执行制度完善方面的构想,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议将限额罚金明确规定在刑法中,从而逐步废除无限额罚金制;二是建议刑事立法中应该增加得并制罚金刑的规定,并在司法实践中相应地减少必并制罚金刑的适用;三是有必要通过修订和完善立法,尽快形成公、检、法在罚金刑执行上的配合和联动,建立刑事被告人个人及家庭财产状况随卷调查制度、财产登记制度,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产状况附卷移送制度;四是从国外各种有效的罚金刑执行制度中挑选几种对我国罚金刑执行难问题的解决有重大启示作用的制度,如日罚金制、罚金刑易科制度、罚金刑缓刑制度,特别是罚金刑易科制度,它不仅对所有的被执行人有着不缴纳罚金就可能易科为自由刑的威慑作用,而且在那种确有能力缴纳而恶意逃避的犯罪人拒不缴纳时,可以把其未缴纳的罚金刑易科为其他的强制措施或刑罚,使罚金刑判决最终能够得到真正、有效的执行;五是完善罚金刑执行监督机制,在罚金刑的判决、执行各阶段都实行有效的监督,以提高罚金刑的执行率。本文从我国国情出发,尽可能详细地论证了这些制度在我国适用的现实性和可行性,并对国外一些先进的罚金刑执行制度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我国罚金刑执行制度完善方面的构想,以期通过努力实践,进一步形成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不断完善的、科学的罚金刑执行制度体系。这些研究成果对我国罚金刑执行制度建设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及司法实践上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