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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问题高度重视,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十年聚焦“三农”。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当前各地区农业农村虽保持了强劲发展势头,但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是一项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难点在于农民增收缓慢,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加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等。深入分析农民收入和消费增长问题,积极寻求有效对策,提高农民收入,扩大农村消费,对解决好“三农”问题乃至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本文引用相关年份《山东统计年鉴》有关数据,运用SPSS20.0统计软件及GIS相关软件,采用回归分析、因子分析、聚类分析及GIS空间分析等方法对原始数据进行分类处理,系统研究了山东省近十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与生活消费支出的相关关系,持久性收入、暂时性收入与生活消费支出的相关关系,进行了山东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及趋势预测,摸清了山东省农民消费结构变化状况以及十七地市农民家庭收支的分布规律和区域差异。主要结论如下:(1)近年来山东省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与生活消费支出都有明显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反映了全省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及新农村建设的显著成果。(2)山东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与生活消费支出的总量之间存在二次函数关系,具体模型是y=-1006.1563+1.1346x-4.2280E-05x2。总体看,农民消费由其收入决定,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壮大,山东省农民的收入、消费水平都有了较大提升。但是随着收入的增加,消费支出的增幅逐渐趋缓。(3)山东省农村居民的持久性收入、暂时性收入与生活消费支出呈现明显的相关关系。具体模型是:Ct=1.148(Yp)0.853(Yt)0.139,表明山东省农村居民消费主要取决于收入中的持久收入部分,对暂时性收入敏感性较弱。(4)山东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年份的非线性函数模型为y=2593.081(1+0.115)x-1(其中令2001年x=1)。按照2001到2010年的年均增长率11.5%计算,若不考虑价格指数因素,到2017年山东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就可以实现,即使考虑价格指数因素,到2020年翻一番目标也可顺利实现。(5)山东省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的结构发生了变化。食品消费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等占生活消费支出比重总体呈下降趋势。居住消费支出,家庭设备、用品消费支出,交通和通讯消费支出等占比重呈上升趋势。总体来说,农村居民的消费观念发生变化,生活必需品和高质量生活消费品的购买力均增强,生活水平稳步提升。(6)尽管山东省各地农村经济都得到发展,但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收入水平差异很大,泰安、日照、济宁、滨州、枣庄、德州、临沂、聊城和菏泽为山东省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从动态的角度分析,山东省各市农民的消费支出行为存在差异,但是各市之间消费支出差异与收入水平之间的差异较均衡,农民纯收入水平较高的青岛、威海、烟台、淄博、济南和潍坊等地,相应的消费支出水平也处于山东省前列,而收入水平最低的聊城、菏泽等地,其相对的居民消费也最低。根据以上研究结论,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对增加农民收入、引导合理消费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大力发展农业,增加农业收入;二是拓宽收入来源,增加非农收入;三是改善消费环境,规范消费市场;四是完善社会保障,消除消费顾虑;五是发展农村教育,拉动教育消费;六是更新消费观念,引导合理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