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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主题。但是,交通肇事罪,随着社会发展,其危害越来越严重。严重地阻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作者就是基于这一写作目的,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对交通肇事犯罪进行多元化研究。
全文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对交通肇事犯罪的对策概念加以界定,阐述交通肇事犯罪对策的特征和交通肇事犯罪的对策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
第二部分介绍交通肇事犯罪的现状、特征和对和谐社会的危害。
第三部分从立法、司法和执法三个方面阐述我国交通肇事犯罪对策和构建和谐社会不相协调的主要问题。
第四部分从刑法、刑事政策、犯罪学、被害人和社会学方面多元化地对交通肇事犯罪对策加以研究。在刑法方面,阐述了我国对交通肇事罪和交通肇事逃逸犯罪的对策,并对我国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提出建议:
一、进一步修改完善依据交通事故责任来认定和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规定;二、取消拘役、提高法定刑;
三、应修改“指使肇事者逃逸”的行为定性;
四、对于具备危害公共安全性质的重大非道路交通事故应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五、设立交通肇事逃逸罪。
在刑事政策方面,
一、对构建道路交通犯罪刑法模式的设想即道路交通犯罪的刑法配置采用统一模式。
二、对道路交通犯罪加以控制的范围。
三、道路交通犯罪刑罚的结构分析。
四、刑罚和行政处罚的衔接问题。在犯罪学方面,从交通肇事罪发生的时间、地点及肇事者的性别、年龄、主观心理态度方面对交通肇事罪犯罪提出对策。在被害人学方面,从被害人的主客观特征、责任对交通肇事犯罪提出对策。在社会学方面,从社会的政治经济、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自身状况对交通肇事犯罪提出对策。
面对日益复杂的交通肇事罪,本文借鉴国内外交通肇事罪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当前交通肇事罪的实际,对交通肇事犯罪进行多元化地研究。随着法律的完善、科技和经济的发展,理论研究水平的提高,交通肇事罪的对策将更加成熟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