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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权利的保护是全球关注的问题,未成年人权利的刑事法保护很长一段时期处于学术关注的边缘。未成年人权利的内容并不是简单的将一般人权的内容推及到未成年人身上。由于未成年自身的特点,其权利内容与成年人的权利并不完全重合。如何运用刑事法手段进行防范和规制是各国不断探索的难题。对未成年人权利刑事法律保护的态度和理念,标示着社会对于源自我们自身的弊病的责任感和对于未来的期许。本文采用分析、界定、比较研究的方式对未成年人权利保护刑事法制度及理念进行了探讨,希冀通过这样的探讨引起大家对于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更大关注,也希望我国未成年人权利在刑事法的层面上获得更强有力的保护。本文共约三万六千字,由以下五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从我国未成年人权利刑事法保护现状入手,深入分析我国《刑法》及其它相关刑事法律对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规定。在《刑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对某些侵犯未成年人权利的犯罪作专门规定,或者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另一方面,根据刑法总则,对来成年人触犯刑法将因年龄不同,而不承担刑事责任(14周岁以下),相对承担刑事责任(14—16周岁),或不能判处特定刑罚(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律不判处死刑),或从轻或减轻处罚。在刑法分则中,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方面,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方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规定都可见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在其它相关规定中,作者从虐待未成年家庭成员的犯罪行为,司法工作人员违反监管法规对被监管的未成年人实施体罚虐待的犯罪行为,对未成年人员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犯罪行为,溺婴的犯罪行为等方面深入进行了剖析。第二部分作者选择了分别代表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的日本、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和相关国际条约和公约,对未成年人权利刑事法律保护的理念及具体制度进行了介绍。在《日本改正刑法草案》,《少年法》及《少年院法》,美国《模范刑法典》中都有关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专门内容。作者还介绍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以及国际劳工组织1999年《关于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有害的童工形式条约》等国际条约,以期达到学习比较借鉴的目的。第三部分作者对我国未成年人权利刑事法律保护的缺陷进行分析,指出了我国未成年人权利《刑法》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从教育设施重大的安全事故罪,嫖宿幼女罪,拐骗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诱奸、骗奸年满14周岁未成年女性罪行设置等方面进行了缺陷分析。第四部分作者对我国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少年犯的受教育权及刑事诉讼权利的保护进行了分析和论证。在分析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刑事法律保护时,首先,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刑事法律保护现状进行分析,其次,作者建议从家庭暴力问题,拐骗未成年人乞讨问题,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心理情感的问题等方面进行完善;在分析少年犯受教育权刑事法保护时,首先分析了我国少年犯受教育权保护现状,其次建议从少年犯刑事诉讼权利保护,从对少年犯处罚的原则规定,刑事责任年龄的上限规定,对少年犯适用的刑种和量刑的方面进行完善。在此基础之上,对我国的未成年人各项权利刑事法制度的立法缺陷和完善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最后,文章分析了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分析了理念的建构和完善,指出了现行程序法中存在的问题:现行指定辩护制度及其不足,简易程序太少和审判制度的完善等。提出制定一部少年法,设置少年法院,设置少年被告公益劳动等非刑罚处置方法,建立前科消灭制度和销毁罪错案制度,同时呼吁加强少年刑事法学的理论研究,并提出了自己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