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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渔洋是清代著名的诗人及诗论家,王渔洋的“神韵说”是中国古典诗歌理论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中国古典诗歌艺术的创作经验,独具民族特色。在中国古代文学中,诗歌相对于其它的艺术形式,在关注生命,反映人生方面显得更为直接和深刻,王渔洋所倡导的神韵说在反映人的生命精神方面亦复如是。
为了深入挖掘神韵说所蕴含的生命精神,笔者从神韵说的本体生命观和艺术的生命精神两个方面对其生命意蕴进行了剖析。
在上篇“神韵”本体生命观中,从神韵说所反映的王渔洋的生存哲学,生命价值的追求,对生命的感伤及生死观等几个方面,对神韵说的生命意蕴进行了阐述,一方面看到了王渔洋诗论背后的生存哲学,看到了他人生的价值追求,另一方面将神韵说放到清朝特定的社会背景以及中国的历史长河中,加深了对中国传统文人对本体生命认知与感悟。并进一步认识到了当时的社会环境对王渔洋生命精神及诗歌风格的塑造。
下篇是神韵说的艺术生命观。神韵说蕴含着极富民族特色的艺术生命观,神韵说在艺术创作时强调勃勃之“生气”,生气是构成神韵说的核心,没有了生气,诗歌也就没有了生命,生气构成了诗及诗人鲜活的艺术风貌,同样没有了生气,神韵说也就没有了生命感。神韵说的艺术风貌从强调才情最终体现为古澹静穆的艺术风貌。神韵说表现出了对生命艺术自由认识与追求,在中国传统的生命精神中,时间与空间具有不可分离性,神韵说在艺术的自由空间中,实现了时空的超越。另外神韵说强调的“兴会神到”的艺术创作是在虚静的心理状态下实现的,虚静的心理状态本身就是生命精神活动,在虚静的心理状态下,神韵说实现了超功利的、唯美的艺术价值追求。
王渔洋神韵说所反映的生命精神的核心理念是和谐。在儒释道精神的影响下,神韵说所蕴含的本体生命观和艺术生命观的核心是和谐。“神韵说”是作者的人格修养、诗歌的创作以及诗歌的审美构成的统一体,体现了“神韵说”的和谐。在神韵诗论是各种诗歌流派协调统一的和谐,在现实生活中是人生处世哲学的和谐。“和谐为美”也是中国古人的一贯追求,是中国传统士大夫的生命价值和审美价值的取向,也是中士大夫在人与自然万物相融中,所体现出的中和之美,有着十分浓厚的中国生命哲学的意蕴。本文从整体的角度对神韵说的生命精神进行了研究,加深了对中国艺术特别是诗歌艺术中的生命精神的认识,加深了对清初士大夫文人的人生生命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