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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实施的股权分置改革以后,限售股得到逐步解禁,减持是上市公司常用的融资、掏空手段,随着资本市场的成熟、减持面临控制权转移以及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等问题,2013年以后,股权质押在中国资本市场受到广泛应用,但是这种融资方式在极大程度上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甚至有些参与质押的上市公司股价跌破警戒线,面临补充担保物情况,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是指控股股东利用所持公司股份,在保留控制权的情况下,把所持股份作为质押物质押给质押权人获取所需资金的一种贷款形式。在质押之时,设置警戒线以及平仓线,一旦股价跌到警戒线之下,需要控股股东增加担保品,担保品的不能及时追补,一旦股价跌破平仓线时,控股股东会面临被出售质押股权,转移控制权的风险。质押之后,控股股东为了避免控制权易主,质押权人同样不希望股价受到大幅波动,控股股东有强烈的动机进行市值管理,稳定股价。由于股价直接受到会计信息的影响,会计盈余是反应公司经营好坏的一个重要指标,因此会计盈余信息成为控股股东最常用的操纵市值手段之一。为了稳定甚至提升股价,控股股东有强烈的动机进行盈余管理,质押之后,上市公司受到的外部监督变得越来越多,控股股东为了稳定市值,会采取更为隐蔽的真实盈余管理。随着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在公司中的话语权也会加大,机构投资者为了投资的盈利,降低投资的风险,会加强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管,在一定程度上阻止管理层进行真实盈余管理活动的操纵。本文在梳理已有文献的基础上,对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真实盈余管理以及机构持股的文献进行梳理与分析,进而进行研究假设的分析,本文选取了2007-2018年A股(非ST)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进行研究,运用实证与理论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分析A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真实盈余管理的关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机构投资者这一特殊投资者的调节作用。研究结果表明:(1)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正向促进真实盈余管理;(2)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次年正向促进真实盈余管理;(3)机构投资者对真实盈余管理的调节作用微乎其微,不具有显著性;(4)国有企业中,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真实盈余管理的影响研究并没有显著削弱;(5)在审计购买情况下,标准审计意见促进真实盈余管理程度,非标准审计意见对真实盈余管理的影响并没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非标准审计意见与真实盈余管理相关性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