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住宅是人类维持生存所必须的物质资料,同时住房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保障居民的住房权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由于其内在特征和市场机制存在的缺陷,单靠市场的自发调节不能保证住房的有效供给。低收入者难以在市场机制的条件下解决自身的住房问题。经济适用房作为一种具有保障性、政策性的商品房,是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建立经济适用房制度是对我国住房市场化分配的必要补充,为社会提供公共住房产品和配套设施,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本文将从法学视角,结合美国、英国和新加坡的住房保障相关制度,对我国现行的经济适用房制度进行系统的分析,并提出问题,结合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第一部分,首先介绍经济适用房的概念和性质,并通过经济适用房的特征进一步阐述其作为保障性商品房的特殊性。其次,介绍经济适用房制度的理论基础,包括适足住房权理论、公平正义理论、国家干预理论和住房福利性理论。最后,详细介绍经济适用房法律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并引出本文的观点,即经济适用房制度在我国不可或缺。第二部分,对国外的经济适用房相关规定进行系统性的介绍,并归纳出各国相关规定的特点。主要包括美国、英国和新加坡经济适用房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其评价。最后,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对我国经济适用房法律制度的几点借鉴。第三部分,通过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属性、供应方式、保障目标群体和准入机制这三方面介绍我国经济适用房法律制度现行规定。由于经济适用房制度在实施和制度设计上的缺陷,经济适用房法律体系、经济适用房准入、退出机制、房源供应不足、资金保障、法律责任不完善和监督管理等方面都存在着诸多问题。第四部分,分别从立法保障上、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多渠道房源供应、建立政策性保障银行、明确各主体法律责任和加强建设、销售监管等多方面提出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