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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处于股票发行核准制向注册制改革的关键时期,IPO注册制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动证券市场向价值投资的方向运行。与股票发行机制相对应的退市机制,对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同样重要。我国资本市场的退市机制从2001年初步设立至今,虽然经历了多次的改革,但相较于国外成熟市场仍有很大差距,退市标准、程序及相关配套制度仍然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当前,我国证券市场上“僵尸公司”泛滥,退市率低。“僵尸公司”是指丧失发展能力,必须依赖政府补贴等外部因素才能维持生存的企业。“僵尸公司”想方设法保住上市地位,长期占用市场资源,使得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无法充分发挥,严重阻碍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如何完善上市公司的退出机制,来改善“僵尸公司”僵而不死的现状,是我国资本市场急需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纵观我国现有关于退市机制的研究,大多数是对于上市公司退市原因、影响及国内外退市机制比较等方面的理论研究,针对典型案例的分析研究较少。屡次保壳成功的大东海A是我国证券市场上极具典型性的保壳案例,具有较大的研究价值。本文通过对这一代表性案例的剖析,分析我国现行上市公司退市机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完善建议,以期为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做出一些贡献。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案例分析、对比分析三者结合的方法,首先在阅读大量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上市公司退市原因、退市影响及上市公司退市机制的作用和国内外退市机制的比较这几个方面的研究进行了梳理。然后介绍了退市机制的含义及构成,阐明完善我国上市公司退市机制的意义,介绍我国的退市制度的演变过程及退市机制的理论基础。由于目前股票发行核准制的严格实施,使得上市难度大,部分企业为了尽快获得上市公司的身份,往往选择购买壳资源达到曲线上市的目的。这引发了市场上对壳资源的炒作,大量资本涌入面临退市风险的垃圾股,使得垃圾股市场价格远大于内在价值,投机氛围强烈。完善现行的退市机制有助于打击市场上不理智的炒作行为,引领市场遵循价值投资。同时,完善退市机制可以清除丧失发展能力的劣质上市公司,将市场资源和机会提供给优质企业。另外,中小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之一,人数众多、风险承受能力弱、信息获取渠道狭窄,与机构参与者和控股股东相比,中小投资者由于股权分散,不能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往往是企业决策失误的最大受害者,完善退市机制有利于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大东海A上市22年,扣非后连续亏损19年,仍屹立于A股市场,保有30亿市值。这一具有代表性的屡次保壳案例反映出我国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退市标准的设置上,数量化退市标准不全面,非数量化退市标准缺乏对公众利益的考量;退市程序的规定中,连续亏损至退市耗时长,整改期缺乏监督;地方政府在上市公司的退市过程中存在行政干预的行为等。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尚不够完善,代表人诉讼制度未能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针对以上问题,在立足我国资本市场大环境的基础上,借鉴国外成熟市场退市机制的经验,本文对如何完善我国退市机制提出了一些建议,具体包括:(1)增强对扣非后净利润的管控,增加分红及总市值标准;(2)精简退市流程、增强对整改期的监督检查;(3)完善法律法规、建立有效的监督与问责机制来规范地方政府的行政权力;(4)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和完善的民事赔偿制度,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希望这些建议可以为完善我国现行的退市机制提供参考,以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