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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团购,是B2T(bussiness to team)的一种,是指一定数量的消费者通过团购网站集体在线购买非网站经营者提供的特定商品或服务的行为。具体来说,即团购公司先于商家就其商品或服务进行谈判,达成合作协议,然后通过自己的团购网站进行推广,消费者从团购网站上购买该产品或服务的团购券,最后凭团购券前往商家进行消费的过程。首先,本文介绍了网络团购的定义和发展过程,从当前网络团购行业的现状中引出行业乱象多、规制少的问题。其次,基于网络团购作为新兴事物,法律关系争议多的状况,将重点放在网络团购法律关系的分析上,明确了网络团购中存在的三方主体、五类关系,三方主体即商家、团购公司、消费者,五类法律关系分别是团购公司与商家之间的法律关系、团购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团购公司内部的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然后,本文分别对每一种类的法律关系从主体、客体和内容三方面进行了具体分析,并结合案例,运用法律关系的理论分析了如何有效解决团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本文得出结论,在网络团购活动中,存在着三种核心的法律关系,即商家与团购公司之间的委托合同法律关系、团购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以及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通过明确这三种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每种法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规范,从而有效解决现实中出现的各种团购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