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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国内外发生了许多侵害股东权益的事件,如国外的安然、法兴银行,国内的伊利股份、三鹿集团等,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公司监督机构没有发挥有效的作用。在两权分离下形成的委托代理关系中,董事会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委托人也是代理人,因此,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当经营者与所有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目标不一致时,便会产生代理成本,而债务成本是代理成本中一个不可忽略的重要因素。债权人总是以财务数据为标准来评估一个公司的运营和发展状况,并会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提出一定的收益率,由此产生了债务成本。而董事会是影响财务报告质量的一个重要机构,一些学者研究发现,董事会特征与财务信息的操控之间可能存在一定关联,因此董事会特征对债权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选择从债务成本的角度来探讨董事会特征对我国上市公司债务成本的影响。首先,本文界定了董事会特征的维度,选取了董事会规模、审计委员会的设置、独立董事比例、董事会会议频率和董事会激励特征这五个特征,并选取了债务成本的衡量指标。其次,在文献回顾的基础上,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和资源依赖理论来分析董事会特征对债务成本影响的过程和机理。再次,本文选取了2009-2010年我国沪深两市的741家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并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对董事会特征与公司债务成本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验证,得出了如下结论:①董事会规模与债务成本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②审计委员会的设置与较低的债务成本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性;⑧独立董事比例与债务成本之间呈现负相关关系,但不显著;④董事会会议频率与债务成本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但不显著;⑤董事年度报酬和董事会持股比例均与债务成本呈现出显著的负相关关系。最后,本文在理论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提高董事会治理效率的若干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