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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国“一调一裁二审”的劳动争议处理体系不断完善和发展,调解仲裁工作机制不断健全,裁审衔接机制不断优化,同时多级调解网络全面铺开,调解仲裁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处理格局逐步形成,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国家经济转型升级换挡提速,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蓬勃发展,“互联网+”等新经济、新业态蒸蒸日上,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健全,全日制、非全日制、劳务派遣、劳务外包、民事协议等新老用工形态交错相融,劳资矛盾越发尖锐,现已是我国社会矛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2008年《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劳动争议持续攀升,案件复杂程度日益增大,群体性案件占比不断提高,劳动争议成为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劳动争议仲裁作为我国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方式,在保障民生和维护稳定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社会管理功能发挥的还不够充分,与社会治理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不小差距,例如程序冗长、三方原则虚化、调解率低、队伍职业化水平低、机构建设滞后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劳动争议仲裁事业健康发展,不利于及时有效化解劳资纠纷,不利于社会长期和谐稳定,社会各界对改革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呼声日趋高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各地人力资源社保障部门逐年加大调研力度,不断探索创新劳动争议处理新模式。本文以内江市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国际比较法、逻辑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劳动争议仲裁相关概念、社会价值、工作原则及国内外运行机进行了简要介绍,对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发展历程和运行现状进行了纵向梳理,然后着眼内江市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情况,分析我国劳动争议仲裁管理制度存在的短板,探索新的发展路径,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国家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架构和处理机制,加大调裁审的有机衔接,充分发挥劳动争议仲裁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计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