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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技术平台是连接电影与观众的桥梁。它将原本存储在胶片或硬盘等介质上的影片,还原成光声信号,使观众得以欣赏。这犹如乐队对音乐的演奏,乐手对于音乐的阐释是各不相同的;电影同样如此。使用不同的传播技术平台,所播放影片的艺术品质也会受到平台物理条件的制约,从而影响到影片艺术效果的表达。对传播技术平台与电影艺术形态之间关系的研究,对如何运用唯物史观,寻求电影发展的必然规律,指导当下电影产业的发展,有一定的启示意义。本文通过对电影传播技术平台发展史的梳理,归纳并理清它对电影艺术形态影响的整体面貌;继而揭示电影发展历程的合理性与必然性;最后论证了此后信息社会中,电影将保持主流艺术美学形态的可行性。一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传播技术平台概叙。在电影发展历史中,主要应用的传播技术平台有银幕(放映机+幕布)、电视机、电脑和移动数码设备(以手机为代表)。按照历史顺序,一一简略精要地介绍它们的主要工作原理和物理特性。为本文的研究对象作必要的界定和描述。并指出传播技术平台自身显示面积的大小,对电影艺术形态的发展起到了关键性作用。第二部分,电影受传播技术平台影响而衍生的艺术形态。在此详细阐释两者间的关系。传播技术平台基本结构被确认的一刻,同时也是电影真正诞生的一刻。银幕电影作为最初也是最重要的传播技术平台,带给观众崭新的视觉感受。巨大的幕布,有利于对形式感的展现。这一特性也就成为了制约电影艺术形态发展的核心要素。所以类型片和杂耍蒙太奇的出现不是偶然的。最终形成了电影独特的奇观美学。奇观性场景的营造也成为如今主流商业电影的基本生产策略。而电视电影及后来的网络电影、手机电影,丰富了电影艺术形态的表现,使其时刻保持新鲜活力。第三部分,电影艺术形态变化现象背后的启示。传播效率和传播成本借助观众的手,最终决定了电影的发展趋势。电影天生的复杂生产方式,决定了它的商业性,决定了观众的反馈对它发展形态的明显约束性。影院场所的固定化、可提供片源的非自主化、可容纳观众数量的一定性,均限制了它传播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同时,传播技术平台发展的趋势,对应着观众对电影潜在控制欲的逐步实现。最后通过对集体文化行为中的“狂欢”情结的研究,再次论证了从影院走向互联网,从集体观影走向个体观影的必然性。第四部分,对传播技术平台未来发展的预测和思考。奇观性是银幕电影最有竞争性的美学特性,也是电影的主流美学特性。而此后传播平台的技术发展,却因为自身科技条件的桎梏,一次次地伤害了电影奇观性的表达。但基于数字电子技术平台的投影仪的出现,为解决这一矛盾提供了可能。因此电影在数字技术的新型传播平台上,依旧会散发出迷人的艺术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