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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户大市场”问题一直是学界讨论的焦点问题之一,学界开出的药方之一是发展综合农协,但发展综合农协的主张,还面临着诸多需要迫切回答的问题。一是,在日本和台湾地区,政府付出了巨大的成本才取得了综合农协的“成功”,事实上,在日本和中国台湾,综合农协并非人人称赞,因此,需要系统评估发展综合农协的利弊得失。二是,需要详细阐明综合农协的运作机制以及在中国的适应性。尤其是组建综合农协,应如何正确定位综合农协,理顺农协与政府及村委会的关系?基于上述背景,本文以交易成本理论为基础,阐明合作社(包括专业合作社和综合农协)产生发展的适宜条件,并结合专业合作社和综合农协的差异性,带入台湾地区农会和山西蒲韩社区的发展现状,讨论中国创建综合农协的可行性及其需要注意和解决的问题。具体研究内容如下:一、本文首先系统地回顾了学界对合作社的研究,指出了既有主张发展综合农协文献的研究不足。二、本文运用交易成本理论,建立了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和综合农协)产生发展的适宜条件的分析框架。合作社和公司作为市场价格机制的替代者,成为农户自行市场交易的替代模式。按照交易成本理论,合作社替代农户市场交易的条件是由此节约的交易成本要超过增加的组织成本。而且,由于公司和合作社都能替代市场模式,农户选择合作社还是企业,最终取决于两种模式的净优势何者更大。因此,讨论合作社发展的适宜条件,必须着重关注哪些有利于发挥合作社优势、或避免和减轻其劣势的因素。三、比较了专业合作社与综合农协的差异。综合农协优点在于综合农协的服务对象比专业合作社更为广泛,更加具备益贫性的特点,这使得综合农协更具备获得政策支持的理由。但成员异质性是影响合作社产生发展的重要因素,成员异质性越强,合作社的组织成本越高。相对于专业合作社,综合农协由于服务对象更为广泛,加入门槛更低,使得其异质性也更强,因此,综合农协自发产生的可能性更低,从而更需要得到政策支持。同时,带入台湾农会和山西蒲韩社区的经验,阐明中国发展综合农协需要满足较多条件。四、指出了中国建立综合农协所需要解决的几个实际性问题。包括综合农协的定位问题,如何处理好综合农协与政府的关系,如何处理好综合农协与村委会的关系等。本文得到的主要结论是:(一)以下因素是影响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和综合农协)适宜性的关键因素,它们是:(1)资产专用性程度和交易不确定性大小;(2)外部资源支持;(3)市场结构;(4)成员规模与异质性;(5)农业劳动监督的难易程度。现实中这些条件越有助于合作社扬长避短,合作社发展的条件就越适宜。总体上,由于农产品质量监管不完善、农户经营规模小且农户间异质性强和制度建构外部支持缺失,合作社降低交易成本、获取规模经济的优势难以发挥,而组织成本高昂的劣势却成倍凸显,使得合作社在中国的适应性较低。(二)综合农协优点在于综合农协的服务对象比专业合作社更为广泛,更加具备益贫性的特点,这使得综合农协更具备获得政策支持的理由。相对于专业合作社,综合农协由于服务对象更为广泛,加入门槛更低,使得其异质性也更强,因此,综合农协自发产生的可能性更低,从而更需要得到政策支持。本文首次建立合作社产生发展适宜条件的分析框架,分析中国创建综合农协的可行性,并提及创建综合农协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具有明确的公共政策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