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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作为孟子建构其道德心性学的核心概念在孟子的思想脉络中占有重要地位,并在其思想发生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首先,孟子的“诚”论是孟子对肇端于孔子的“仁”的必然性问题的回答,这个问题的实质是儒家的道德奠基问题。孔子之后,《大学》和《中庸》分别提出了“诚意”和“诚”的概念来为儒家的德性价值奠基,郭店简《五行》篇则开辟了“天人两维”的言说进路,以上种种构成了孟子“诚”论的思想背景和历史先声。其次,如果将子思和孟子置于一历时性的“思孟学派”的视野中进行考察,则孟子实质上借助“诚”的概念抛弃了子思在《性自命出》和《中庸》中所坚持的以“天命”论性的传统,通过引入“心”的概念使道德心灵直面天道之“诚”。如此,则“诚”作为本源价值保证了孟子哲学的心性论方向,孟子在建构自己的哲学体系的过程中,有强烈的以价值取代存在的倾向,具体表现就是以“诚”取代《中庸》之“天”,使得《中庸》中浓厚的本体论或宇宙论气息在孟子哲学中不复存在,孟子哲学也就由此而成为一纯粹的心性论哲学。再次,“思”在孟子的思想中是一种基于内在伦理价值的面向价值本原和道德心灵的自思维。所以,《孟子》“诚身有道”章的“思诚者,人之道也”当是孟子对《中庸》第二十章“诚之者,人之道也”主动的理论改造,对“思”的这种创造性运用是孟子继承儒家肇始于《尚书·洪范》的对“思”进行伦理解读的历史传统的自觉行为。通过对“思”与“心”以及“思”与“诚”的关系的阐释,孟子确立了大体之心的道德主体地位,并将“诚”树立为一切价值之本原,而“思”则是“诚”作为价值本原在道德心灵中开显价值世界的起始环节,成为了孟子用来把握德行发生的内在机制的枢纽。此外,孟子“仁政”思想的实质就是“诚”的扩大化和公共化。“诚”突破个体之心,以“身”为起点不断溢向以“家—国—天下”为核心的政治空间和政治实体,使得原本属于私人领域的德性价值经过孟子所谓的“扩充”和“推恩”成为了公共领域的政治原则,孟子理想的王道政治就此生成。最后需要考察的是“诚”与“乐”的关系。“诚”与“乐”的关系是孟子对德福一致问题的思考,也是儒家特有的德福一致的表达方式。孟子的幸福观念分为外部幸福和内部幸福,外部幸福即以“人爵”为代表的对“公卿大夫”等事功的欲求,这种外部幸福与道德是综合关系,道德行为不必然地导向外部幸福;而内部幸福是以“天爵”为代表的的基于“仁义忠信”的内心的安乐,这种内部幸福与道德是分析的关系,有其德必有其福,而“诚”作为孟子哲学中的价值根源,由其奠基的“乐”也成为了某种具有根源性的价值情感和幸福形式,正所谓“反身而诚,乐莫大焉”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