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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我国农村经济也在持续的进步。农业一直被称为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但是同时,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发展农业合作组织就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途径。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始在中国农村的土地上焕发出时代的生机,这种组织十分积极的带动了分散的小农户,聚集力量,从而在大市场中更加具有抗风险的能力和发展的实力,显示出了相当强大的创造力和生命力,也为推动我国农业农村的整体发展提供了支持,成为了我国农村经济在新时代的一个发展亮点。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重要时刻,农村合作组织的兴起和发展对于统筹城乡资源和转变经济发展的方式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发展现代农业,形成农业与第二、三产业之间的良性互动,才能够增强经济发展中的内在动力,从而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因此,对于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研究也意义重大。贵州省遵义地区作为我国欠发达的地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与东南沿海地区比较而言相对的起步较晚并且发展也更加缓慢。但是,最近几年随着其农村经济的整体改革和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有了不一样的特色。本文首先从理论上剖析了农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历程和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含义及特征。在此理论依据的基础上,本文对于贵州省遵义县的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做了较为整体和细致的研究。从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在贵州所取得的成绩和发展特点着手,分析典型案例,找出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在贵州省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无论是为了保障粮食安全还是促进农民增收、应对国际竞争,或是持续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都是解决农业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是,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在贵州省遵义地区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极大注意。如资金筹集困难,扶持政策不足,机构支持不足,农民参与意识不强,人才瓶颈,运行与分配机制不完善,规模小、层次低等。作为一种在时代潮流下发展起来的经济模式,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中有很多困难是正常的。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是一个复杂、长期并且多次的过程,在遵义地区也不例外。只有找准问题的产生的原因,我们才能够针对原因提出更好更实际的解决方案。贵州省遵义地区的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要想发展,就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坚持农民为主体,加强政府指导,以及深化可持续发展,万事要有所依据才能够更好的发展,以此为指导,才能走出自己的特色之路。农业和农村的发展问题是解决贵州省遵义县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前提条件。只有统筹好了农业和农村的发展规划,才有可能使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更加顺畅、更加长远。发展不仅仅要有指导思路,有具体方向,还要在保障上落实到位。贵州省遵义县的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并不是十分稳健,在遇到风险的时候仍然显现出了一定的脆弱性。这是组织本身和环境的双重因素决定的。所以,不管是从政府部门还是组织内部,都要从内而外做好保障措施,为其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不断壮大其抗风险的能力。作为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又一伟大的制度创新,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国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之下,成为了繁荣农村经济和走向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必由之路。人类社会的发展总是要遵循一定的规律,遵义县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也不例外。本文在针对农业合作组织理论进行探讨的基础上,回顾了国内外农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本文从紧扣贵州省实际,探究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进而提出符合现实发展的对策和建议,以求能够为本地区的农业经济发展提供可以具体实践的参考,也为我国整体农业的繁荣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