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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已经构建并核算了该国的核心通货膨胀率,并将核心通货膨胀率作为制定货币政策的参考指标。核心CPI是在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基础上,对暂时的、非货币因素(政府管制、税收政策等)影响的项目进行扣除后,用以反映物价变动中长期的、稳定的趋势。自1972年美国总统经济报告提出应当关注剔除食品和利息的消费物价指数开始,各国对核心物价指数的研究开始逐渐展开。从近几年的文献可以看出,国内的学者也开始尝试研究核心通货膨胀,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用一定的方法计算出我国的核心CPI。从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看,对核心通货膨胀的研究主要是在对其概念的界定和衡量方法的不同。本文首先对现行物价体系存在的问题和缺陷进行了分析和阐述,对国内外核心通货膨胀的文献进行了梳理,确立了本文的研究内容。文章的中心部分是采用2001年1月~2011年2月的月度数据,对国际上常用的四种方法——剔除法、修削平均法、中位数法和SVAR模型法对我国的核心CPI进行了实证研究,分别阐述各种方法核算的核心CPI与CPI的趋势特点,并对每一种方法的表现特点作简要评价。论文的第三部分是根据核心CPI应当具有的三方面特征对四种方法核算的核心CPI进行评析,一是核心CPI的波动性要比CPI小,二是核心CPI应当具有预测价格走势的特征,三是核心CPI与货币增长速度的相关性要高,通过这三方面对这四种方法计算的核心CPI进行了效果评析。结果表明,四种方法核算的核心CPI的波动性均比CPI要小,其中剔除法核心CPI(CPIEX)的波动性最小,稳定性最好,SVAR模型法核心CPI (CPIVAR)波动性最大,稳定性最差。四种方法核算的核心CPI均具有较好的预测通货膨胀的能力。四种方法的核心CPI与CPI都是高度相关,与货币的增长速度却是微弱相关,这与长期以来我国的货币政策的参照指标波动大有关。对于这四种度量核心CPI的方法谁更有优势,这取决于不同的侧重标准,在不同的侧重标准下可以选择不同的测度方法。从目前我国的国情来看,应当选用剔除法来测度我国的核心CPI,应当充分考虑食品、居住还有论文中无法度量的能源的影响。通过以上的实证分析以及与国际比较,我国应当尽快编制核心通货膨胀指标,核心通货膨胀能够反映物价的长期趋势,它剔除了因自然灾害、气候等暂时因素和因受国家政策管制而不能客观反映市场供求变动的因素的影响,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核心通货膨胀指标体系,这对分析经济形势和制定有效的货币政策具有一定现的实意义。目前,人们对CPI指导作用存在怀疑,主要是因为食品在CPI中的权重过高导致CPI容易被食品“绑架”。因此,在提出核心CPI之前应该首先调整食品的权重。SVAR方差分解的结果告诉我们,CPI自身的作用远比食品和其他冲击对下一轮物价波动的影响更大,因此政府和央行应当采取措施(如公布核心CPI等)引导公众对物价有个合理的预期,从而会使价格运行在一个理性的范围。目前的通货膨胀主要是由于供给不足所引起的,因此,应当针对社会供给不足采取相对应的措施,而不是针对全面的通货膨胀采用的紧缩的货币政策。论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剔除法的使用细节上,通常的文献在使用剔除法时均剔除食品或者食品及其他项,本文认为我国的食品项比重过大,剔除后对CPI的代表性不强,因此选择剔除食品的子分类项。不足之处在于对核心CPI与货币政策有效性之间的关系探讨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