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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房地产税制改革一直是我国政府十分关注的重要问题。建国以来虽然经过几次税费的调整,使我国的房地产税收制度有了一定程度的改进,但房地产税制不合理等一系列问题仍然存在。其中,房地产在保有阶段,税负较轻,征税范围过窄,计税依据不合理,税率设计固定以及内外税制不统一等问题尤为突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以“明租、正费、清税”为主体的房地产税制改革再一次兴起。而这次房地产税制改革的重点之一,就是对个人住房保有阶段开征“物业税”。本文认为,对房地产使用阶段开征保有财产税,首先,应从研究房地产税收基本理论入手,结合我国国情与国外房地产保有税收的经验启示,给出我国房地产保有财产税合理定位,建立以“宽税基、低税率”为目标的房地产保有税制。其次,为体现税收公平与合理的房地产计税价值,应采用市场价值基准,并通过房地产价格评估确定。再次,若对个人住房征税,必须从全局出发,结合我国居民住房产权的特殊性、居住条件的差异性和家庭经济状况的多样性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设计个人住房保有财产税的基本要素。最后,开征房地产保有税势必对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产生诸多积极影响。文章就此深入研究了个人住房税收与房地产投资、房地产产权、房地产市场结构以及房地产价格等方面的相互影响与关系。论文重点研究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介绍我国房地产税收历史及现状,揭示现有房地产税制中存在的诸多弊端,并深入分析了我国开征房地产保有财产税的必要性。第二部分重点介绍国外不同国家地区的房地产保有财产税收情况。说明房地产在保有阶段的税收在各国的房地产税收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在综合比较分析之后得到相关经验启示。第三部分深入研究房地产保有阶段税收理论。其中主要包括公共经济学观点、房地产经济学观点、税收负担理论以及在美国保有财产税理论界存在的收益论和新论。第四部分对我国房地产保有财产税的开征提出基本的设想。其中重点研究了将个人住房纳入征税范围的可行性以及税率、起征点等基本要素的制定,并对房地产课税评估方法的选择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第五部分分析我国房地产保有财产税开征产生的影响。包括对我国居民房地产消费、投资的影响以及对市场房价起到的作用,并分析对个人住房征税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同时为了配合房地产保有财产税的实施提出需要完善我国房地产产权管理制度、房地产课税评估制度与法律法规等相关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