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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国际法认为,武装冲突是发生在国家或其他武装团体之间的所有武力争斗行为,只有国家间的战争才是国际法意义上的战争。直至1974—1977年“关于重申和发展适用于武装冲突的国际人道法外交会议”的召开后,“战争”一词才被弃用。此后,“武装冲突”更是明确地被划分为“国际性的武装冲突”和“非国际性的武装冲突”,虽然这与“战争”表述不同,但武力争斗这一性质却是一样的。传统战争法中,狭义的平民指位于交战国领土而不属于交战人员的和平居民,而广义上的平民泛指战争与冲突各方交战人员之外的所有和平居民。从有武装冲突始,平民就是武装冲突中的主要受害者。在当今许多武装冲突中,平民伤亡和民用基础设施毁坏不仅是武装冲突的副产品,而且是蓄意针对非战斗人员的后果。在许多冲突中,敌对方把目标对准平民,赶走或消灭一部分民众,以便加速对方军事投降。战争或武装冲突应局限于作战人员之间,不应伤及无辜,平民享有免受敌对行动影响的一般保护。对武装冲突中平民的保护,不只是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对弱者的同情,更重要的是对人权的尊重。惩处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犯罪行为,维护人类社会整体的和平、安全、正义和秩序,符合全人类的根本利益。2019年是《日内瓦公约》通过70周年和安理会确立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议程20周年,安理会将其作为核心议题之一,在推动机制建设和确保落实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然而,当前国际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部分地区武装冲突持续升级,平民仍然是武装冲突中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占冲突伤亡人员中的绝大多数。因此,国际社会应采取务实、有效措施,保障冲突中的平民安全。本文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引言,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目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法等。第二部分武装冲突中平民保护的原则及条约依据,先介绍关于平民保护的相关原则,例如区分原则、比例原则及禁止报复原则等,之后梳理了国际社会中关于武装冲突中平民保护的一系列规则与条约的发展过程,从最早的《利伯尔法典》到最全面的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第三部分分析了在武装冲突中平民保护面临的立法困境和实践困境。在立法困境中主要研究了平民的认定标准模糊、军事目标和民用物体区分困难、战地记者的保护规则欠缺等问题;在实践困境中重点分析“人体盾牌”的滥用、人道主义救援的阻碍和惩罚机制的欠缺等。第四部分从立法和实践两个角度,深入分析文章第三部分立法与实践困境产生的原因,并寻求有效的解决途径。立法方面,国际社会应对平民保护的相关条约进行合理完善;实践方面,世界各国应限制“人体盾牌”的行为、保障及时有效的人道主义援助和加强战后对团体或个人惩罚的力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