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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信息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所依据的重要财务信息,盈余管理严重影响了盈余信息质量、降低了会计信息的有用性、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同时,盈余管理也是资本市场有效运转和社会资源有效配置的主要障碍。因此,如何抑制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界都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往学者的研究认为,机构投资者作为上市公司重要的外部治理机制,参与公司治理的方式已经由过去消极的“用脚投票”,逐步转变为积极的“用手投票”。机构投资者的出现,为资本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它们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的动机,使得他们能够加强对上市公司管理的监督,从而抑制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现有研究主要的观点是机构投资者较中小股东拥有资金、信息、专业的优势,能够参与到公司治理中,从而对盈余管理产生影响。本文认为信息不对称是盈余管理产生的重要前提。研究机构投资者对盈余管理的影响需要探究机构投资者是如何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从而抑制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投资者关系管理(Investor Relations Managemet,简称IRM)的出现,为上述研究提供了切入点。所谓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运用营销、财务、公共关系等理论开展的一种战略营销活动,核心内容是促进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信息交流,最终目标是获得竞争资本,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那么上市公司的机构投资者对盈余管理产生的作用机制是否有赖于投资者关系管理?本文以2013-2015年沪深两市证券交易市场的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构建投资者关系管理指标来衡量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并且通过逐步分析法和Sobel-test法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在机构投资者持股与盈余管理间所起到的中介效应进行检验。本文首先探讨了机构投资者持股和盈余管理的关系,实证发现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水平越低;其次,回归分析了机构投资者持股和IRM的关系,发现机构投资者持股与IRM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最后,本文通过构建机构投资者持股、IRM与盈余管理的回归模型,发现投资者关系管理在机构投资者持股与盈余管理间起到部分中介作用。针对研究结果,本文提出了以下建议:完善投资者保护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发展;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的积极治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