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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指的是受他人雇佣从事第二或第三产业的工作,而其户籍仍在农村的劳动者。他们是我国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过渡进程中出现的一个边缘群体。农民工从事着非农的工作,为城市的建设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理应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的权利。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的权利是人权的要求,因为人权的本质就是自由和平等。民主政治的理论表明,保障人权是国家对公民所负有的一项义务。然而,农民工的权利却屡遭侵害,这里面既有历史的原因,也说明国家权力的运行存有不当之处—既有立法权行使的不当之处,也有行政权行使的不当之处,还有司法权行使的不当之处。保护农民工的权利,首先要在全社会培养权利意识,树立起人权的理念,形成权利文化氛围,同时国家要切实履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义务,采取有效的方法保护农民工的权利。权利的保护需要法制化,良法的制定是权利保护法制化的第一个步骤,在此基础上,要使良法得到普遍的遵守和执行,还需要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配合。对农民工的权利保护不力不仅不符合人权原则,而且还会影响到我们国家的稳定,同时也阻碍经济发展的活力,所以农民工的权利保护问题必须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本文分四章来论述农民工的权利保护问题。在第一章中,作者先是对农民工进行了阐释,对农民工的范围、出现的社会背景及现在的生存状况作了介绍;然后对农民工的权利予以叙述,着重介绍了与农民工生存状况密切相关的一些权利,包括农民工的迁徙自由权、政治权利、劳动权利、社会保障权利和受教育权利。在第二章中,作者以人权作为农民工权利保护的理论依据,在对人权的含义和发展轨迹作了介绍后,对人权的本质进行了剖析,指出自由和平等是人权的本质,认为农民工是社会弱势群体,必须给他们实质平等的保护,这是国家对农民工所负有的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义务,因为国家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国家存在的目的就是保护人权。在第三章中,作者对农民工权利保护的现状及其原因进行了剖析。首先以实证分析法对农民工权利保护的现状作了介绍,然后立足于历史和现实,对农民工权利保护的现状进行了原因分析。认为除了封建等级思想和偏见的影响外,公权力包括立法权、执法权和司法权的不当行使是造成农民工权利保护现状的原因。文章最后,也就是第四章,作者先是提出了农民工权利保护的方法,认为农民工的权利保护需要多方面配合,树立人权理念、完善法律法规、打造责任政府和畅通司法救济是权利保护的方法;然后对农民工权利保护的个体意义和社会意义进行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