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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科学、系统的法学研究都必须关注法的价值等相关问题,法的价值追求的存在推动了法的产生和发展。法的价值表现为平等、自由、秩序、正义、效率等多个方面,其中,正义是法的基本价值标准,它是法之诸价值的灵魂。正是由于正义价值的存在,才会使得人们去思考如何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构建法律规则。进一步来说,我国的法律不仅仅需要保障社会生活的可预见性和稳定性,更需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那么,什么是正义呢?古往今来,国内外学者对此作出了不同的诠释,法学家们也提出了各自的正义观。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以前说过,“正义具有一张与普洛透斯相类似的脸,变化无常”。尽管正义的内容随着时代、社会的发展而变化,但正义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它永远与人们的切身利益和要求相关联。 法律的正义观表达的是一种对社会法律制度的选择,实现法律正义的过程是相当漫长的。从法律正义观的演进过程中可以看出,法的正义性与自由、秩序等价值密切相关,而这些法的价值也是法的一般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法律权威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法律正义因而受到人们的关注和追求。如今,法律正义已经成为当前法治文明的重要标志。 公正合理的法律是实现法律正义价值的必备条件,在此基础之上,公民服从是实现法律正义的必经阶段。 公民服从是服从政治和法律生活的现象。它是指公民从自身的政治主体地位出发,认同并遵守法律、政策或命令的行为,它是个体行为从私域向公域转换时所达成的一种共识。公民服从现象不仅是政治的,也具备社会性。本文主要将法律作为公民服从的对象,探究公民服从法律的相关理论问题。 公民作为国家的主人,应该是在维护个人合法权利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服从正义的法律。公民自愿遵守法律,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有利于公民个人权益的维护和公共利益的保障。公民服从是我国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要求。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即从人民群众需要出发,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就要求注重公平正义,制定公正合理的法律,良好的法制环境会促使人们认真遵从国家制定或颁布的法律、政策,社会才会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是促进社会整体的进步与和谐,而公民服从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理想状态。说到底,公民服从理想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所以公民服从与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密切相关。 社会的和谐与进步离不开社会公众对其赖以生存的社会法律制度的认同。公民的需要得到满足,公民的诉求得到政府的重视和解决,公民才会对国家和社会产生一种归属感,而公民服从正是社会公众认同和遵守法律制度的重要体现。公民服从,其实就是认同了法律的正义价值。此外,正义之法为公民服从奠定了基础。由此可知,法律正义与公民服从是密切相关的,法律正义是公民服从的前提,公民服从是法律正义实现的保障。探寻公民服从法律的具体途径,对构建和谐社会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