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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旅游日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的一部分,人人都拥有旅游的权利,包括广大的特殊群体。旅游是特殊群体获得平等权利,共享社会文明的重要途径,有利的激励广大特殊群体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特殊群体有强烈的旅游需求愿望,但在国内他们的旅游需求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许多的绊脚石阻碍了特殊群体旅游发展的步伐。在现代文明的社会,、有特殊群体参与的社会环境才会更加和谐,如何实现特殊群体的无障碍旅游,如何推进特殊群体事业的发展,对我国建设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研究国内特殊群体旅游是非常有必要的。特殊群体在旅游过程中都会遇到难以想象的问题和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我国特殊群体可以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人。而每种类型的特殊群体在旅游中都会遇到不同的障碍,本文只对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和肢体残疾的旅游进行相关研究。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观察法和调查法了解国内特殊群体的基本情况,,分析国内特殊群体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国内特殊群体旅游发展的重大意义,从供给需求两方面分析特殊群体旅游的现状,并发现特殊群体旅游发展所存在的问题,然后针对问题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全国目前特殊群体总人数为8296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6.34%,是相当大的一个旅游客源细分市场。开发特殊群体旅游,有助于特殊群体事业的发展,是我国旅游业的成熟的重要标志,有助于我国从旅游大国迈向旅游强国,还有利于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国际特殊群体旅游的促进,2008年残奥会的后续影响,无障碍设施的不断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国特殊群体旅游的发展。特殊群体是社会的一员,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他们有权利共享社会物质文明发展的成果,让我们为实现真正的人人平等而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