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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人的健康发展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前提。“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出台,标志着党和国家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战略发展思想,将健康优先作为推动社会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指导原则,集中体现了我国医疗健康卫生事业始终致力于保障人民的健康发展的思想。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项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已取得显著成效,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内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正逐步建立与完善,但是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以及人口结构、家庭结构的加剧转变,我国医疗保障事业依然面临诸多挑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作为我国实现全民医保的重要手段和政策工具,其建立与完善直接关系到广大城镇职工健康保障水平,也是实现人民健康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度基础。鉴于当前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内在特殊性,其制度统筹层级处于地级市范畴,因此,研究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必须立基于探讨地级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的现状。本文选取了滨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作为研究对象,集中讨论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和运行状况,具体分析了滨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而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改革对策。首先,本文介绍了论文的选题背景与选题意义,梳理了国内外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研究现状,并提出了论文的创新点及不足之处。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从委托代理理论、社会公平理论、正义理论、公共服务均等化理念等角度阐释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理论基础。其次,具体分析了滨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创立的政策背景、发展历程,概括总结了滨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参保状况与基金运行状况、医疗保险制度构成内容、医疗保险待遇以及正在启动的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归纳了滨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正面临着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尚不完善、个人账户运行效果欠佳、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力度不足等现实问题。最后,在借鉴国内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滨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应从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体系、优化改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改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监管体制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配套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