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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前期的太宗、高宗朝,作为君主亲属群体的宗室虽已不能像过去那样直接影响高层政治,但仕进中普遍能够官至五品以上,稳居官僚等级的上层,并凭此享有各项政治、经济特权。在这种意义上,他们依然属于典型的中古贵族。然而随着官僚制更趋成熟后对理性行政的诉求,宗室们在政治生活中的种种特权日渐缩小,及至玄宗朝,近支宗室被排斥于日常政治之外,日渐边缘化。其他为数众多的宗亲群体,玄宗则依据官僚制下的行政才能、事功业绩等价值尺度,加以甄拔,换言之,将他们以符合理性行政要求的方式吸收进官僚制的机体。就宗室仕进而言,玄宗朝无疑是一个重要的转折时期,正是在这一时期,宗室群体对日常政治的非理性影响逐渐消除,魏晋以降宗室“唯亲是贵,无贤愚之辨”也就是宗法血缘性仕进传统大体终结,部分宗室在政治面貌上开始官僚化。就宗室自身而言,其仕进方式选择上的变化也值得注意。唐前期,宗室通常凭借宗法身份所决定的门荫次第入仕,参与政治。然而中唐以后由于社会流动的加剧,尤其是科举体制日趋成熟后,以科举为主要进升阶梯的士人群体不断发展壮大,占据着最优厚的政治资源;另一方面藩镇武人、内廷阉宦也凭借各自实力牢牢掌握着一部分政治资源,唐帝国政治、社会各领域都发生了显著变化,高度成熟的官僚制社会臻于形成。在这一变化了的政治生态中,宗室传统入仕途径趋于阻塞,在官僚体系中日益处于不利的地位,以至于皇帝一方面顺应官僚制发展、皇权加强的大势,在宗室内部权力分配上对他们加以限制,另一方面又不得不通过多种方式予以调节、补偿(如赐陪位出身)。但仍有不少宗室只能与时沉浮:或转而投身科场,“以文进用”;或依附宦官、藩镇等新兴政治势力,相时而动,以致身通显。若一言以蔽之,他们都是在“与异姓之臣杂而仕宦”中“自奋于功名”,藉以维系自身政治社会地位。正是在这样的进程中,宗室进一步融入官僚体制,政治面貌也逐渐从典型的贵族向纯粹的官僚士大夫演进。结合对有关律令与实例的考察,我们发现唐代初年亲疏有别、等级分明的宗室封爵制度大体承袭了北周以来的发展趋势,亲王、郡王等爵位被严格限制在高祖子孙中,其他宗亲的爵位则与之存在较大差距,更接近于异姓功臣。太宗、高宗统治时期,逐渐形成了一整套针对爵位授予、承袭的严密规定,并得到了严格执行。然而由于武周革命对这一制度的破坏,到了中宗神龙年间唐室再造时,又出现了一大批宗室授爵,并趋于无原则的滥授,这其实反映了短时期内宗室群体势力的膨胀。玄宗即位后这一趋势很快得到扭转,他首先改封了之前滥授的爵位,接着进一步严格了宗室袭爵的程序。与此同时爵位也逐渐不再按惯例嗣封,何时嗣封甚而是否嗣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最高统治者的个人意志,附着于爵位的各项政治经济权益也受到削夺,这与同时期宗室仕进的变化趋势是相对应的。在魏晋南北朝甚而唐初,高爵宗室往往能轻松获得高官要职,宗法身份所赋予的爵位保证着他们在官僚体制内的优势地位。伴随着相应的制度变迁,我们发现宗室们官位与爵位的对应关系也在发生着变化。玄宗以来尤其是唐后期,宗室的爵位与官位往往不对应,高爵与高官日渐疏离,高爵宗室往往官位不显,而仕宦显达的宗室则多是凭借个人政治机遇获得爵位。上述现象其实反映了宗室所处政治生态的变迁以及宗室内部所产生的社会分化:部分宗室由于缺乏从政素养,政治地位日趋边缘化,故而只能有高爵无高官;与之相反,另一部分宗室因官而获爵则表明他们己成功融入官僚制,其封爵中的宗法色彩也随之逐渐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