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地方财政是一国财政体制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同时也是与人民大众密切相关的。地方政府组织的财政收入越多,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就会越多,百姓就会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促成经济的良性发展。在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下,中央与地方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按此组织财政收入和提供公共服务。经过二十年的运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直接或间接地加剧了地方财政运行的困境。在这一背景下,根据国际惯例,能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收入来源的房产税,成为了新一轮税制改革的热点话题。然而,房产税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全面推行之前需要对其各要素及产生的影响进行论证和研究。本文在探讨了国外实践和国内试点情况的基础上,以重庆为例,进行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首先,本文对房产税的内涵进行了界定,分析了房产税组织公共收入相关的理论依据,并对财产税对地方财政的效应进行了宏观分析。其次,结合我国试点城市的现状以及重庆的具体情况,对重庆地方财政收入现状、税收收入现状以及房产税改革现状进行了综合分析。再次,为更好的得到重庆房产税改革的效应和直接效果,本文依据现行的改革方案,搜集相关数据,测算了依现行方案征收的房产税情况。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关计量经济模型,利用测算的房产税收入对重庆市房产税收入与财政收入的总量、增长率两个指标进行回归分析,从而直接考察全面推行房产税改革的措施后重庆市房产税税收收入与财政收入之间的相关性,在考察了房产税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之后,进一步考察了房产税对地方财政支出和财政收支缺口的影响。即本文从房产税对地方财政收入、对地方财政支出以及对地方财政收支缺口的影响这三个角度进行了研究和探讨。最后,结合国际经验并总结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基础上,分析了房产税改革中有待进一步解决的相关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配套措施和操作建议。通过以上几方面的分析和重庆房产税改革前后的对比研究,得出的结论主要有:按照本文的理论和所设定的方法,从长期来看,房产税改革前,亦即现行方案下的房产税收入少、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地位低,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更不要说代替营业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但是经过房产税改革方案的重新设计以及既有数据导入测算,房产税在地方税收收入和财政收入中的比重明显上升,对地方税收收入和财政收入的实际影响明显加大,能为地方政府提供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有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较大潜力,有利于地方政府职能的实现。此外,从本文的分析结果来看,房产税的征收不仅会大幅增加税收收入从而增加一般预算收入,而且财政收入的增加会影响财政支出的变化,但是对财政收入的影响要大于财政支出,因此对地方财政收支缺口的影响表现为净的负向效应,即有利于财政收支缺口的下降。因此,在配套设施完善和征管技术水平达到要求的情况下,房产税改革对财政收支的影响无论是长期还是短期来看都是比较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