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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会是指职业运动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体育俱乐部之间流动,实质上是运动员变更劳动关系。研究我国职业足球转会制度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对于维护职业运动员的合法权益、促进足球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体育产业的发展和法治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对职业球员与俱乐部之间的关系和转会协议的性质、职业球员自由转会权利的确认以及转会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这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职业足球转会制度的历史沿革和现行转会制度的主要内容。我国职业足球转会制度正在逐步完善,但最大的问题是把足球运动员当作特殊的商品、把球员的转会视为俱乐部之间的交易,因而漠视球员作为普通的人和劳动者应该享有的权利。 其次,本文分析了转会行为中涉及到的法律关系。球员和转会前后的俱乐部之间都是劳动合同关系,转会费的性质应该界定为“违约金”而不是“补偿金”或者“赔偿费”,转会协议的性质是转出和接收俱乐部之间就球员转会费问题达成一致的民事合同。 本文的第三章从人权法、我国的劳动法和国外相关体育法制等角度论证了自由转会是球员应该享有的权利。作者建议采取组建球员工会、完善足球经纪人制度和改革我国的足球管理体制等措施来切实保障球员的自由转会权。 最后,本文在分析了目前职业足球转会纠纷解决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建立我国的体育仲裁制度解决转会纠纷,并建议不再通过劳动仲裁解决转会纠纷、赋予体育仲裁一裁终局和强制执行的效力以及采取“用尽行业内部救济”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