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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篮球运动传入我国以来,以其高欣赏性、强对抗性、易普及性等特点迅速博得了国人的喜爱,并得以快速发展。在新中国成立后,篮球运动作为我国和东欧、前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重要的交流途径曾经为我国的外交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在群众体育中,篮球运动同样有着非常庞大的爱好者群体,深受国人的喜爱,为活跃国民精神生活、提升人民身体素质、推动全民健身计划、创建全面和谐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是我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重要工具。我国女子篮球运动在群众体育中并没有突出表现,但在竞技体育领域,中国女子篮球却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辉煌,与女足、女排一同捍卫了中国人在三大球领域中的尊严。由于各项大型女子比赛举办次数的增多,比赛层次不断提高,推动了中国女子篮球运动的发展,随着我国篮球职业联赛的发展, WCBA联赛已经成为继WNBA之后世界第二大女子职业篮球联赛。在篮球赛场上,裁判员是执法者,是整场比赛的调剂人,比赛的顺利进行与精彩呈现凝结了裁判员的创造性劳动成果和智慧的结晶,裁判员公正、准确以及艺术性的判罚直接影响着篮球比赛的观赏性,是篮球运动不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为更好的适应未来女子篮球比赛的需求,我国各省、市在篮球女裁判员的培养上花费了较多的精力和财力,近几年我国的女裁判员人数不断增加,但是总量仍不尽如人意。从整体看,我国篮球女裁判员队伍建设仍然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更好的发展女裁判员队伍,使之更好的适应未来的赛场需求,不仅仅是为了更好的推动篮球比赛的开展,同时还可以为更好的推动青少年篮球运动的发展提供重要的裁判资源,其重要意义不言自明。本文采用了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等研究方法对我国篮球国家级女裁判员队伍建设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深入研究女裁判员培养的现状、国家级女裁判员的生存环境、影响国家级女裁判员队伍建设的各种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希望能为我国篮球国家级女裁判员队伍的壮大和加强提供借鉴。主要结论如下:1我国篮球国家级女裁判员队伍中25——30岁年龄段的裁判员比例偏低,不利于国际级裁判员的培养与选拔工作,有必要加大这一年龄段的裁判比例;绝大多数篮球国家级女裁判员均从事过篮球训练,对篮球裁判规则的领悟能力很强;从地域分布上看,东部地区占据了一半偏多,中西部比例过低,不利于我国篮球运动各省市的平衡发展;学历水平较高但英语沟通能力普遍较弱,限制了国家级裁判员的上升空间。2我国篮球国家级女裁判员队伍的职业道德素养认同程度很高。临场执裁表现、身体素质等专业素质方面表现较好;在心理素质表现方面,“快速进入角色”、“注意力集中”等方面表现较好,但遇到“错判漏判”、“来自于场内外的干扰”等意外情况时的临场心理最不稳定,心理建设工作还有待加强;3我国篮球国家级女裁判员的执裁经验比较丰富,执裁工作压力普遍较大;执法水平的自我评价方面,由于女裁判员担任高级别的赛事主裁的机会较少,在“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较差”、“整场比赛判罚的尺度统一”、“判罚时机及掌握”、“选跑位的准确性”等裁判技巧方面表现还不尽人意。4当前我国高级别女篮球裁判员队伍力量相对薄弱,女裁判员实践机会偏少,不利于队伍建设;业余性质的裁判员身份为管理带来了一定困难,本职工作和执裁任务间的冲突需要多方协调沟通;裁判员管理规定的制定方面相对宽松,有必要推出升降级的管理方式。针对上述问题,本文进行了相应的调查与分析:大力培养30岁以下的篮球国家级女裁判员,为国际级裁判队伍的壮大储备优秀人才;扶植中西部地区的裁判员,保持裁判员队伍的地域平衡发展;加强学习,提高篮球国家级女裁判员的英语交流能力和科研能力;不断提升篮球国家级女裁判员的思想素质和道德素养,确保队伍的纯洁性;从保护妇女工作权益的高度出发,为篮球国家级女裁判员提供更多的机会;加强裁判员管理机构和所属单位的直接沟通,确保裁判员调派和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等建议,为我国篮球国家级女裁判员队伍建设提供参考。